各有關單位、人員: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和《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同意,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將繼續協助組織開展2017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機構、發證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二、鑒定安排 (一)鑒定對象 1.安全生產領域中符合《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包括首次報考人員和升級人員。 2.2016年鑒定未通過,有單科合格成績,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 (二)時間安排 1.鑒定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內容 9月25日— 9月30日 網上報名(包括首次報名考生、升級報名考生和補考報名考生) 10月9日 截止郵寄報名材料 10月19日-31日 查詢審查結果,選考點 11月27日 開始打印準考證 12月9日 鑒定 2.鑒定日時間安排: 級別 鑒定時間 科目 三級 上午 9︰00—11︰00 理論知識 下午 13︰00—15︰30 專業能力 一、二級 上午 9︰00—11︰00 理論知識 下午 13︰00—15︰30 專業能力 16︰30—17︰30 綜合評審 (烏魯木齊考點順延30分鐘) (三)鑒定地點 2017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在全國10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石家莊、大連、南京、福州、濟南、鄭州、廣州、昆明、烏魯木齊,具體鑒定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四)鑒定科目、答題方式、合格標準及題型 1.鑒定科目:理論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評審。 2.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3.合格標準: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該科目通過,全部科目通過視為鑒定合格。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參加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理論知識科目視同通過。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未全部通過的考生在成績保留期內可參加一次補考。 4.題型:理論知識科目為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專業能力科目為主觀題,包括情景分析題、案例分析題和綜合應用題;綜合評審科目為主觀題,為命題寫作。 (五)收費 鑒定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四、報名流程及報名材料 報名全過程實行網上操作,網址為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與監管平臺(www.ostss.com),具體報名程序及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 附件:1.報名條件 2.報名程序 3.注意事項 1中國安全生產協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報名條件 一、基本文化程度:大學專科學歷。 二、各級別報名條件如下: (一)三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二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一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0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已經取得《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只能按照升級條件的要求參加鑒定,不能越級參加鑒定。 附件2: 報名程序 鑒定報名考生請于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登錄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與監管平臺(www.ostss.com)“鑒定考試服務專區”欄目,點擊“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一、上網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證件照片,生成并打印《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申請表》,承諾并本人簽字。 二、所在單位審核確認《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申請表》,并蓋章。 三、將簽字、蓋章的《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申請表》原件及有關材料復印件一并快遞郵寄中安協安評委進行資格條件審查。 (一)報名材料包括:《申請表》原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相應的畢業證書復印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未填報注安或非注安可不提供)。 (二)報名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9區甲4號安信大廈A705,郵編:100013,收件人:鑒定報名,聯系電話:010-84285160/7119-603/605。 (三)報名材料郵寄截止期限:為2017年10月9日(以快遞發出日期為準)。 四、報名考生在10月19日-10月31日期間上網查詢申報條件審查結果,合格人員選擇鑒定地點。 五、報名考生在11月27日后上網打印準考證,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鑒定。 六、參加補考的考生9月25日-9月30日登錄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與監管平臺(www.ostss.com)“鑒定考試服務專區”欄目,點擊“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進行補考報名并提交《安全評價師補考申請表》,后續程序、時間安排與首次報名考生相同。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可自愿放棄補考,重新報名參加鑒定。報名程序同新報名考生。 七、報名流程圖見后2頁。 報名流程圖 1.新報名考生報名流程 2.補考報名流程 附件3: 注意事項 一、每個公民身份號碼只能在報名系統中進行一次注冊,請對照身份證上的信息,確定填寫的注冊信息無誤后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注冊信息不能再進行更改。 二、鑒定報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須在有效期內,持已過期的身份證無法進行鑒定報名或進入考場。 四、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請認真細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并按要求打印表格、親筆簽署,自制表格無效。 五、鑒定報名截止前,報名考生可對個人基本信息進行修改,如涉及申報條件、職業等級修改則須重新提交報名材料。 六、申報條件中的《學歷證書》指國家承認學歷教育的《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且《學歷證書》應與網上報名時填報的學歷相對應,《學位證書》無效。 七、申報條件中的“安全工程類專業”包括安全工程專業、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安全技術及工程專業、礦山通風與安全專業、機電工程專業和工業工程專業,除此六個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均屬“非安全工程類專業”,考生報名時請準確填寫畢業證上所學專業名稱。 八、報名人員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人員的鑒定資格;對已參加鑒定并通過者,將收回其《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系統中的“級別計算器”可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基本信息計算出可申報級別及鑒定方式,考生可參考計算結果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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