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廊坊新北昌市場服務有限公司 (管理方)
乙方: (施工方)
專柜名稱: 施工樓層: 商戶編碼:
為了保障施工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河北省消防條例》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商場內進行裝修期間的安全問題,共同簽訂本責任書:
一、專柜位置:乙方裝修施工專柜位置位于甲方商場 層 號
二、裝修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安全責任:
1、乙方應服從專柜裝修期間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與消防安全監管,乙方的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甲方的商場裝修管理規定施工作業。
2、乙方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由乙方施工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決,不能立即解決的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或停工,并上報甲方。
3、施工前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動用明火作業應事先到商場物管部辦理“動火證”,做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擺放明顯方便取用的位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做業后認真清理現場易燃物品和裝修垃圾撤場時帶出商場,保持做業區域干凈不留火險隱患。
4、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亂拉臨時電線和超負荷用電,施工完畢對做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斷電。
5、嚴禁在施工場地使用電爐、電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設備,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等高功率照明設備,各種照明燈必須與易燃物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
6、乙方在施工期間不準動用非乙方的任何物品,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準不得動用與本施工無關的任何設備、材料等。
7、乙方應接受甲方對商場專柜裝修的相關規定與安全監管的進場基本培訓。
8、乙方應保證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合法有效,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作業,并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操作證,以備物管員隨時檢查。
9、乙方負責承接裝修專柜裝修期間的全部安全責任,并確定安全責任人。
10、乙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身體健康、無犯罪史等資料。
11、乙方負責電器電料的合格及裝修材料的環保、阻燃、無毒等安全要求。
12、乙方負責裝修期間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意外事件及其它損傷事故的處理。
13、乙方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安全隱患與違規事項在期限內整改。
14、乙方應按時完成裝修施工,保證裝修質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國家相關規定。
四、其它約定事項
1、裝修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且無違規事項,甲方將如數退還乙方相關費用。
2、乙方如違反本責任書及裝修管理相關規定,損壞甲方設施場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將對其做出必要的經濟處罰,對造成事故、損失情況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因施工管理、裝修質量等過失所導致的一切人身意外與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責任書由甲方和乙方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責任書終止。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份)甲方物管部負責與乙方共同簽訂,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營運部存檔一份。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廊坊市新北昌市場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負責人:王棕鋒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