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定于11月上旬在浙江寧波召開全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現場會,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同志將出席會議并講話?,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主要內容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各項決策部署,總結交流經驗,分析形勢問題,對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再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參加人員
(一)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各1名分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負責人;
(二)河北省張家口市、山西省陽泉市、遼寧省大連市、浙江省寧波市、江西省贛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山東省泰安市和棗莊市、湖北省鄂州市、廣東省深圳市、貴州省六盤水市、陜西省渭南市、甘肅省蘭州市等全國遏制重特大事故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人;
(三)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聯絡員;
(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協調小組成員;
(五)部分中央企業分管負責人。
三、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11月9日-10日(會期1天半,8日報到)。
(二)地點:浙江省寧波市錢湖賓館(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東錢湖沙山路288號;總機:0574-82018888)。
四、有關事項
(一)請各省級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通知本地區省級煤礦監察局及試點城市參會,并統一報名。
(二)請各單位于11月3日前將會議代表回執分別發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張昕宇,010-64463356、64463070<傳真>,13611091261)和浙江省寧波市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竺宇宏,0574-89183172、87173550<傳真>,13065667559)。
(三)請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協調小組成員于11月8日上午報到,下午組織在浙江省寧波市進行現場參觀(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參會范圍組織報名參會。
附件:會議代表回執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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