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八四年我部發布《清潔文明工廠驗收辦法細則(試行)》(簡稱《細則》)以來,在指導化工系統創建清潔文明工廠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使《細則》更加完善,保證創建清潔文明工廠活動更加健康地發展,現對《細則》作以下補充:
(一)清潔文明工廠不搞終身制,期即為4年。時間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批準命名之日算起。到期后,企業應按照清潔文明工廠驗收程序,向化工主管部門重新申請驗收。到期不申請驗收的,作為自動取消清潔文明工廠稱號處理。
(二)驗收清潔文明工廠的權限,只下放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化工廳(局、公司),凡是已下放到地、市化工局(公司)的,省化工廳應收回驗收權限。今后驗收清潔文明工廠,一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下同)化工廳(局)組織檢查、復查、驗收和命名。命名前,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必須將企業的申請、報告和匯報材料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組織檢查核實的材料一并上報化學工業部環保辦公室(簡稱部環辦)核查。經核查認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由化學工業部發給《清潔文明工廠合格證書》。
(三)從一九九○年起,凡需申請部“六好企業”和國家一、二級企業的單位,必須持部環辦發給的《清潔文明工廠合格證書》,向化學工業部生產綜合司企管處申請。無合格證書的,企業不能申請。化學工業部生產綜合司企管處不予受理。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化工廳(局、公司)組織驗收清潔文明工廠,要由主管環保工作的廳(局)長親自負責把關,指定精通環保業務、秉公辦事、為政清廉的同志辦理。在驗收過程中,一定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按部頒清潔文明工廠六條標準及實施細則逐項檢查,合格一個,驗收一個。不得走過場,更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標準,搞突擊驗收或通過復查。
(五)驗收清潔文明工廠,除考核企業自行測定的數據外,還必須有化工系統二級環境監測站或地方環保部門測定的數據進行驗證。驗證監測數據是否可靠應與治理情況對應檢查,避免弄虛作假。
(六)驗收清潔文明工廠過程中,企業排放的主要污染源是否全部達標排放是檢查的重點,必須對照《化工行業主要污染源治理要求表》(見附件)所規定的內容,逐項檢查,核對監測數據,有一個項目存在問題,不能通過驗收。
(七)以前部頒的驗收清潔文明工廠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附件:化工行業主要污染源治理要求表
化 工 行 業 主 要 污 染 源 治 理 要 求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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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產品名稱┃主要"三廢"污染源名稱┃ 治 理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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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礦山 ┃ 礦山采選礦廢水 ┃ 絮凝、沉淀、中和
┃ 尾礦 ┃ 綜合利用, 妥善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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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肥 ┃ 煤造氣脫流廢液 ┃ 采用改良ADA法、栲膠法等取代氨水中和法、砷
┃ ┃ 堿法等脫硫舊工藝
┃ ┃
┃ 油造氣炭黑廢水 ┃ 重油萃取、油炭漿綜合利用、凈化水閉路循環, 如
┃ ┃ 排放, 要處理所含氰、酚物質
┃ ┃
┃ 造氣廢渣 ┃ 綜合利用
┃ 馳放氣、再生氣、吹┃ 回收利用
┃ 出氣 ┃
┃ 尿素工藝冷凝液 ┃ 水解汽提
┃ 尿素粉塵 ┃ 改進工藝、回收尿素
┃ 煤造氣粉塵及制造碳┃ 建設水膜除塵裝置
┃化球粉塵 ┃
┃ 小型合成氨廠廢水 ┃ 造氣廢水、冷卻水閉路循環, 采用生化法處理含
┃ ┃ 氰、酚物質
┃ ┃
┃ 中型合成氨廠造氣廢┃ 采用冷卻塔式生物慮池等技術治理
┃水 ┃
┃ 大型合成氨廠造氣廢┃ 閉路循環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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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 ┃ 含氟廢氣 ┃ 水吸收, 廢液制氟硅酸鈉等氟鹽產品
┃ 廢水 ┃ 沉降、回用等方法
┃ 磷石膏 ┃ 磷石膏制酸, 聯產水泥或建堆場
┃ 粉塵 ┃ 除塵
┃ 硅膠 ┃ 綜合利用制碳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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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 ┃ 有機磷廢水 ┃ 采用水解、生化曝氣等方法處理
┃ ┃
┃ 含酚廢水 ┃ 多塔對流萃取、生化
┃ 有毒有害廢渣 ┃ 焚燒或綜合利用
┃含H2S、HCl、Cl2┃ 吸收、利用
┃CO廢氣 ┃
┃ 光氣 ┃ 催化水解、氨吸收破壞
┃ 樂果合成廢水 ┃ 多塔對流萃取回收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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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磷 ┃ 黃磷生產廢水 ┃ 氧化、凈化處理、循環回用
┃ ┃
┃ 爐氣 ┃ 采用密閉爐干法除塵, 爐氣綜合利用制草酸等
┃ 水淬渣、磷泥 ┃ 制磷酸、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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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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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產品名稱┃ 治 理 要 求 ┃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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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礦山 ┃ pH達6-9,懸浮物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
┃ 不得堵塞河流, 占用農田, 影響環境景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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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肥 ┃ ┃
┃ ┃
┃ SS、油達標排放 ┃
┃ ┃
┃ 利用率達80%以上 ┃
┃ 利用率達80%以上 ┃
┃ ┃
┃ 氨氮達標排放 ┃
┃ 大型廠80mg/m以下, 中型廠120mg/m以下 ┃
┃ 粉塵達標排放 ┃
┃ ┃
┃ 長江以北地區, 排水量30噸/噸氨以下, 氨氮100mg/l, ┃
┃ 其它企業排水量150噸/噸氨以下, 氨氮100mg/l ┃
┃ 噸氨排水量100噸, 氨氮80mg/l以下 ┃
┃ ┃
┃ 噸氨排水量10噸, 氨氮120mg/l以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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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肥 ┃ 普鈣含氟廢氣達到GB4917-85<<普鈣工業污染物排放標┃
┃準>>其他企業達到GBJ4-73<<工業"三廢"排放通行標準>> ┃
┃ 達GB8978-89<<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
┃ 綜合利用或妥善堆存 ┃
┃ 符合標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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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 ┃ 有機磷農藥(以P計)達0.5mg/l以下,COD新建企業 ┃
┃ 200mg/l以下, 現有企業250mg/l以下 ┃
┃ 酚排放達1mg/l以下 ┃
┃ 不得隨意堆存、處置,利用率達80%以上 ┃
┃ 利用率達90%, 達標排放 ┃
┃ ┃
┃ 不得池漏, 尾氣達標排放 ┃
┃ 樂果回收率達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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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磷 ┃ pH6~9, 懸浮物250mg/l, 元素磷(以P4計) 0.3mg/l, ┃
┃氟化物(以F計) 30mg/l, 氰化物(以CN計)1mg/l ┃
┃ 含塵量達標, 不得點燃放空 ┃
┃ 貧磷泥要妥善堆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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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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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產品名稱┃主要"三廢"污染源名稱┃ 治 理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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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 ┃ 二氧化硫尾氣 ┃ 采用兩轉兩吸流程或氨吸收等技術治理
┃ ┃
┃ 硫鐵礦渣 ┃ 采用煉鐵、制水泥等方法綜合利用
┃ 酸性廢水 ┃ 采用酸洗流程或沉降中和等方法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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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 ┃ 氮氧化物尾氣 ┃ 采用雙加壓、雙吸收等先進技術減少NO排放量
┃ ┃
┃ ┃采用改進堿吸收法、氨選擇性催化還原法等技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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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堿 ┃ 鹽泥、碎石 ┃ 綜合利用
┃ 氨堿廢渣液 ┃ 綜合利用或建堆渣場
┃ 煅燒爐氣、石灰窯氣┃ 采取各種除塵措施
┃ 廠房、包裝崗位粉塵┃ 采取各種除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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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堿 ┃ 含汞廢水 ┃ 回收
┃ 含汞廢水 ┃ 吸收
┃ 石棉絨、石棉塵 ┃ 回收、除塵
┃ 廢水 ┃ 中和、沉淀、回用
┃ 含堿廢渣 ┃ 回收、中和
┃ 鹽泥 ┃ 沉淀、綜合利用
┃ 含鹽酸尾氣 ┃ 三級吸收
┃ 環氧類氯產品皂化廢┃ 沉淀、生化
┃液 ┃
┃ 氫氣 ┃ 綜合利用制雙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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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石 ┃ 電石爐氣 ┃ 除塵、回收利用
┃ ┃
┃ 含酚氰廢水 ┃ 采用生化法等方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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鉻鹽 ┃ 含鉻廢渣 ┃ 綜合利用制鈣鎂磷肥、玻璃著色劑、水泥或干法解
┃ ┃ 毒妥善堆存
┃ ┃
┃ 含鉻廢水 ┃ 絮凝沉淀、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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