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 安全培訓及人員管理方面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做好安全會議記錄。
(2)根據培訓計劃要求認真組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包括培訓計劃、培訓效果考核等)。
(3)負責對臨時來廠參觀、學習、辦事人員的檢查登記和對進廠新員工的安全教育。
(4)負責安全工作記錄和安全文件的建檔管理及保存工作。
(5)負責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進行工傷保險的責任。
3.10.2 安全技術方面
(1)負責編制公司年度生產計劃以及安全技術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項目。
(2)負責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堅持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3)負責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制止,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發現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果斷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5)負責對公司工藝操作規程及工藝紀律的監督執行。
(6)明確如何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3.10.3 工藝安全方面
(1)負責編制和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工藝技術規程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并對工藝技術規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2)負責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考核。
(3)負責組織工藝技術安全性檢查,并及時改進安全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4)明確如何采用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安全設備和裝備。
3.10.4 安全日常管理
(1)負責在廠長(經理)和安全主管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管理的監督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本企業職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及修訂工作。
(4)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6)負責進行安全監督,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和日常動火管理制度。
(7)負責檢查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并督促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補充、修訂、完善預案。
(9)負責做好各類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10)負責編制企業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修理。
(11)負責建立健全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防火安全等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