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快速的處理光伏電站發生的事故,是保證光伏電站安全運行的重要措施,為了提高值班人員在設備事故情況下的應急處理能力,不斷提高人員業務素質,使事故處理正確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處理總則
1、應盡快限制事故的發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的威脅。
2、發生事故后,應首先應保證或恢復廠用電。
3、在不影響人身、設備和系統安全的情況下,事故處理人員及時改變運行方式,盡可能使設備恢復運行。
4、事故處理時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在值班長的統一指揮下,各值班人員各行其責,積極按照現場規程規定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互通情況并匯報生產運行部領導。
5、事故處理要聽從調度指揮,當調度命令有明顯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及時與調度員溝通,說明情況。
二、事故處理要求
1、值班長作為生產現場運行指揮第一責任人,應對事故處理負全局責任,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事故發生后,監盤人員及時、準確記錄事故現象、表計變化、聲光信號。
3、事故處理中,值班員應對事故情況、處理結果立即匯報,便于值班長指揮處理。
4、事故情況下,應按照及時匯報制度規定內容匯報生產運行部領導。
5、事故處理中,值班長和監盤人員應對處理步驟和時間進行詳細記錄。
6、事故發生后,當值應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處理,并保護事故現場,在恢復故障,事故信號前,應記錄齊全,未經調查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隨意變動(危機人身和主設備安全的情況除外),保護動作信號應仔細記錄并核對無誤,得到值班長同意后,方可復歸。
7、事故處理中,除值班長命令有明顯威脅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錯誤時,值班員可拒絕接受外,其他命令必須服從并立即執行。
8、事故處理中,值班長有權責令無關人員退出事故現場或阻止其進入中控室。
9、事故處理中,值班人員有權拒絕一切無關的電話聯系或詢問。
10、交接班時間中發生事故,由交班值處理,接班值協助。
11、重大事故時,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應盡量保護事故現場。
12、發生人身事故時,有關班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同時報告生產運行部領導。
三、事故處理總結
1、事故處理完畢,值班長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現象和事故處理經過、步驟及時間,對系統的影響等詳細、正確地記入運行記錄本中。
2、事故當班值在交班會中,應根據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召開分析后,弄清事故真正原因、責任和經驗教訓,找出對策,達到教育和提高的目的。
3、事故處理后,當班值班長在1小時內將事故報告(包括書面報告及電子文檔)填寫,班長審核后報生聲運行部相關領導。
4、事故發生后,當值值班長和有關人員,如不按時報告和處理,隱瞞事故真相,影響事故調查分析,生產運行部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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