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處長的領導下,對公司的安全工作負責具體監督管理責任。
2、具體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起草制訂公司安全工作、目標和安全工作計劃。
4、起草公司安全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和考核細則。
5、對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和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進行考核,并報處長落實獎懲制度。
6、起草總經理與各部門人員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
7、為處長準備每周一次的安全工作會議上對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績效測量與檢測情況作出總結評價、提出具體處理辦法。
8、起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計劃。
9、參與安全技術的研究工作和對安全疑難問題或安全技術問題計論并提出建設性、專業性意見。
10、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三同時”的具體落實協調工作。
11、負責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檔案,并做好各種安全檢查工作記錄。
12、起草事故重大危險源事故一般工傷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負責按程序如實報告事故,并協調相關部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4、負責每日對重大危險源或危險 作業場所的監控措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5、負責各種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協調工作,把專項檢查做深、做細、不放過一個疑點,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16、督促檢查勞保用品的佩戴和安全防護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備,保養,使用情況。
17、負責督查各種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并向處長匯報。
18、加強自身安全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
19、負責在大、小檢查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監護和制止,糾正各種上違章操作。
20、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技術比武活動,把安全管理工作搞有聲有色。
21、負責各種危險辯識,風險評價工作,并向處長匯報。
22、負責接受、傳遞最新安全生產法律和安全動態信息,并向處長及時匯報。
23、負責參與起草年度各種安全培訓計劃,確保員工持證上崗。
24、負責對復工、轉崗以及新人員和外來人員的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25、負責參與傷亡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6、負責對各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記錄進和監督檢查。
27、負責對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跟蹤驗證。
28、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建議處長推廣應用現代安全管理辦法和手段。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