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礦井安全生產所需材料、配件的保管、發放、記賬工作,做好分管倉庫的消防工作。
一、 崗位職責
1、倉庫保管員要按分工配合驗收員進行物資驗收,經驗收后的物資按類別分別代存在倉庫,待手續齊全后發放。生產急需的物資,在驗收完后,按領料單數量發放。
2、倉庫保管員要對到貨物資建賬管理,臺帳的建立要符合物資供應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有到貨物資臺帳中有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3 、領用材料必須憑料單發放,嚴禁白條發放。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主任批準,并在規定時間內補辦料單。
4 、物資發放完畢后,由倉庫保管員在料單上加蓋“材料收訖章”。
5 、準確及時做好料單的傳遞工作。
6、倉庫保管員根據物資到貨情況及料單審批數量進行發料,發料時必須核實價格,價格不正確的,由倉庫保管員更改,并加蓋個人印章。
7、做好到貨物資的催領工作,到貨物資在倉庫暫存不得超過兩天。超過兩天的必須及時向分管主任匯報。
8、做好分管倉庫的“三防”工作。
9、會使用倉庫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狀態,保證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二 、責任追究
10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法給予經營管理部保管員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收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11、未經驗收的物資私自發放而造成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
12、分管倉庫發生火災,負直接責任。
13、對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