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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送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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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遷改作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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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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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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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鐵路改建工程電力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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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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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2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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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線架設技術要求:
1、10KV架空貫通線、自閉線遷改采用LGJ-70、LGJ-50導線;
2、導線架設后,導線對地及交叉跨越距離,應符合電氣化鐵路要求:村莊6.5m(垂直),田間5.5m(垂直),步行可達到的山坡4.5m(垂直),建筑物3m(垂直)、1. 5m(水平);樹木1. 5m(垂直)、2m(水平);10kv及以下線路2m(垂直)、2.5m(水平);
3、放線過程中,應對導線或電纜進行外觀檢查,不應發生磨傷、斷股、扭曲、斷頭等現象;當導線在同一處損傷,同時符合下列情況時,應將損傷處棱角與毛刺用0號砂紙磨光,可不作補修:
a單股損傷深度小于直徑1/2;
b導線損傷截面積小于導電部分截面積的5%,且強度損失小于4%;
c單金屬絞線損傷截面積小于4%;
當導線在同一處損傷狀況超過以上范圍時,均應進行補修。
4、盡量避免架空導線的接續,實在需要時,工班必須提前上報項目部,在相關人員到齊后方可施工。在同一檔距內,同一根導線上的接頭,不應超過一個。導線接頭位置與導線固定處的距離要大于0.5米,有防震錘時,接頭應位于防震錘以外;
5、導線的固定應牢固可靠且符合下列要求:
a直線桿的導線應固定在針式絕緣子頂部的槽內,并綁雙十字;
b直線角度桿的導線應固定在針式絕緣子轉角外側的槽內;
c直線跨越桿的導線應采用雙絕緣子固定,導線本體不應在固定處出現角度;
d導線在絕緣子或線夾上固定應纏鋁包帶,纏繞長度應超出接觸部分30mm。鋁包帶纏繞方向應與外層線股的絞制方向相同。
6、跳線引流:中線2m,邊線1.8m,雙線并緊;
7、導線換相采用在耐張桿上或電纜終端換相。換相桿﹑電纜終端桿﹑及饋線桿處應懸掛相位標示牌。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新入廠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應持相應的證件方可上崗作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防護服、戴安全帽,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
3、橫越線路時必須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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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步行上下班時區間應在路肩或路旁行走,面向列車方向,嚴禁走道心; 5、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等不適合登高作業的人員嚴禁登高作業,登高作業人員不準穿待釘或易溜滑的鞋,登高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六級以上大風嚴禁登高作業;
6、放線時的通信必須迅速、清晰、暢通;若采用旗語時,打旗人應站在前后通視的位置上,且旗語必須統一。嚴禁在無通信聯絡及視野不清的情況下放線;
7、線盤架應穩固,轉動靈活,制動可靠;
8、線盤或線圈展放處,應設專人傳遞信號;
9、作業人員不得站在線圈內操作。線盤或線圈接近放完時,應減慢牽引速度;
10、被跨越的低壓線路或弱電線路需要開斷時,應事先征得有關單位的同意。開斷低壓線路必須遵守停電作業的有關規定;開斷時應有防止桿子傾倒的措施;
11、架線時,除應在桿塔處設監護人外,對被跨越的房屋、路口、河塘、裸露巖石及跨越架和人畜較多處均應派專人監護;
12、導線被障礙物卡住時,作業人員必須站在線彎的外側,并應用工具處理,不得直接用手推拉;
13、 人力放線遵守下列規定:
(1)領線人應由技工擔任,并隨時注意前后信號;拉線人員應走在同一直線上,相互間保持適當距離;
(2)通過河流或溝渠時,應由船只或繩索引渡;
(3) 通過陡坡時,應防止滾石傷人;遇懸崖險坡應采取先放引繩或設扶繩等措施;
(4)通過竹林區時,應防止竹樁尖扎腳;
14、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應放在工具袋內或用繩索綁牢;上下傳遞物件應用繩索吊送,嚴禁拋擲;
15、嚴禁利用繩索或拉線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
16、施工場所應保持整潔、有序,作業點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剩余材料應堆放整齊、可靠;
17、嚴禁摘取田地里的瓜果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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