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噪聲
2?? 術語
2.1 生產性噪聲: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職工健康和工作有妨礙的聲音。
2.2 噪聲作業:職工在作業場所接觸噪聲的作業。
2.3產生原因:主要來源于各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由于振動、碰撞而產生的機械聲和由風管、氣管中介質的擴容、節流、排汽、漏汽而產生的氣體動力噪聲以及磁場交變運動產生的電磁性噪聲。主要有引風機、送風機、汽輪機、發電機、磨砼機、空壓機、給水泵等。
3?? 危害程度:給人帶來煩惱,影響人們工作、學習、休息。長期接觸強噪聲會引起聽力下降、神經性衰弱綜合癥等病癥。
4?? 工作場所接觸噪聲限值標準
職業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5dB(A)
職業接觸4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8dB(A)
職業接觸2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1dB(A)
職業接觸1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4dB(A)
職業接觸0.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7dB(A)
職業接觸0.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0dB(A)
職業接觸0.125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過115 dB(A)
5? 職業危害防治操作規程
5.1操作工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2對生產現場經常性進行檢查,及時消除現場中跑、冒、滴、漏現象,降低職業危害。
5.3按時巡回檢查所屬設備的運行情況,不得隨意拆卸和檢修設備,發現問題及時找專業人員修理。
5.4生產現場及所屬設備、管道經常保持無積水,無油垢,無灰塵,不跑、冒、滴、漏,做到文明清潔生產。
5.5各值班室噪音超標時,應采用適當的隔音措施。
5.6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噪音區域時,應佩戴耳塞。
5.7在噪聲較大區域連續工作時,宜分批輪換作業。
5.8對長時間在噪聲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5.9噪聲作業場所的噪聲強度超過衛生標準時,應采用隔聲、消聲措施,或按《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試行草案)》規定的時間,縮短每個工作班的接觸噪聲時間。
5.10采取噪聲控制措施后,其作業場所的噪聲強度仍超過規定的衛生標準時,應采取個體防護;對職工并不經常停留的噪聲作業場所,應根據不同要求建立作為控制、觀察、休息的隔聲室,室內必須有足夠的吸聲襯面,以減少混響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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