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理工作中,支(墊)木,千斤頂要支(墊)穩支好。 架空車輛時應用鐵凳或方木支墊穩固,頂起時先頂起一端,然后再頂起另一端,不得兩端同時頂起,以免傾倒。
2.汽車修理車間內停車,周圍至少應保持2m間距以便操作。車間外修車不應將車輛停在交通道路,消火栓,油庫,上下水道井口等處。
3.禁止在斜坡上停車進行修理。如果汽車在山區斜坡道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必須在斜坡上進行檢修時,則應采取防止溜車,倒車的措施。
4.嚴禁只用千斤頂頂在車下進行任何修理。禁止在松落車身的同時,在車上車下進行修理工作。
5.在車下作業時發動機必須熄火,前后輪必須墊楔牢,拉好手剎車。如必須在發動機運轉情況下修理時,車上必須有人看護操作手柄,密切配合,嚴禁車上車下同時進行修理作業。
6.修理車間若用人力推動汽車時,推車人均應站在車身后方,以免因場地狹小而被車身擠傷。
7.打開引擎蓋進行修理檢查時,一定要把引擎蓋支牢。
8.拆裝發動機,變速箱和后橋等大型部件時,首先要了解部件重量,用起重機吊運時不準超載。起重前首先檢查鋼絲繩,卡環,吊鉤等部件的牢固結實情況,由專人統一指揮。起吊前要注意周圍情況,起吊后升降回轉動作要平穩,不要長時間在空中停留,吊起部件的下方不準有人停留,亦不準在懸空物件下進行修理工作。
9.修理汽車時,變速桿要放在空檔位置。嚴禁任何人在司機室擺動起動裝置。
10.在車間內落地走合發動機時,要把廢氣排到室外,室內嚴禁吸煙。
11.使用汽油清洗零件時,嚴禁吸煙或用明火。工作完畢后要將汽油放在安全地點。
12.焊補油箱前,油箱應用堿洗凈,充分通風后進行且油箱口敞開防止引起爆炸。
13.沒有車輛駕駛執照的修理人員不準試車。汽車修理完畢進行試車時,首先仔細檢查剎車總泵拉桿,開口銷,剎車油及其他各部情況,掛上試車牌,在指定的路線行駛試車。試車時,嚴禁從化油器處直接加油,以免回火發生火災。
14.非本車間工作人員不準隨便動用各種機具和電氣設備,協助修理的人員須聽從本車間人員的指揮。
15.工作用照明須用安全電壓(36V以下),下班后應切斷各項電源,以防引起火災事故。
16.搬運和拆裝電瓶,應輕拿輕放防止損壞電瓶和傷人。蓄電池在車上,必須安裝牢
固,防止震動摩擦損壞。
17.千斤頂應放置在堅實平穩的基礎上。若放置在泥地上使用時,必須鋪墊方木。
18.千斤頂,必須按額定承重能力選用,不得超載及超過規定的升起高度。名牌不詳時,其上升高度不準超過螺絲桿或活塞總高度的3/4。
19.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千斤頂同時頂升重物時,應盡量選用同一規格,型號的千斤頂,按總負荷留20%備用容量。千斤頂應受力均勻,力距要對稱,頂升速度要盡可能同步。
20.千斤頂頂升重物時,須掌握重物重心,重物頂起后,應隨起隨墊,其脫空距離不準超過5cm。
21.同時使用多臺千斤頂時,必須明確分工并由專人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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