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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有關“操作規程”。 2) 現場施工區域應有安全標志和圍護設施。 3) 基坑施工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基坑周圍地面變化情況的巡查。如發現裂縫或塌陷,應及時加以分析和處理。 4) 坑壁滲水、漏水應及時排除,防止因長期滲漏而使土體破壞,造成擋土結構受損。 5) 對拉錨桿件、緊固件及錨樁,應定期進行檢查,對滑楔內土方及地面應加強檢查和處理。 6) 挖土期間,應注意擋土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許因土方的開挖遭受破壞。 7) 其他可參照《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