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究決定:自2010年12月30日起至2011年1月1日停產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安全學習。為確保停產整改期間的安全,特編制如下措施:
一、公司成立停產整改、學習領導小組
1、組織領導:組 長:陳玉林
副組長: 王文德 黃世倫 康同元
成 員:賴澤貴 涂壽倫 陳大勇 晏新民 霍學林 高正龍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調度站,日常工作由高正龍負責。
2、職責分工:
組長:陳玉林負責停產整改、學習期間的全面工作安排,確保人財物的有效落實。
副組長:王文德負責協助組長搞好工作,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安排。
副組長:黃世倫負責整個整改、學習工作的全面安排落實。負責通風、機運具體管理及瓦斯排放工作;負責開收班的檢查組織安排,負責整改項目的落實。
副組長:康同元、負責地面財產的守護工作,地面的治安保衛工作及安全學習的安排。
成員: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按自己的職責全面落實好各項工作。
二、停產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
1、采煤工作面停采時的要求
(1)、工作面按2.2m(炮挖道及人行道各0.7m,溜子道0.8m)的控頂距收班。支柱柱距0.8m,砂磴質量必須達《作業規程》的要求。
(2)、兩巷超前及滯后支架達規定要求,完善兩口特殊支護,滯后巷道流砂收凈支架完整,兩巷暢通無流砂雜物,兩巷材料堆碼整齊。
(3)、所有電氣設備開關全部打到“零位”,并作相應墊高處理,機車必須充足電量,完工后關閉本面兩巷防塵開關。
(4)、各擋阻車設施必須處于常擋阻狀態。
2、掘進工作面停掘時要求
(1)、錨桿跟攏磧頭,錨桿及錨網質量達《作業規程》的要求。
(2)風筒出口距磧頭不大于5m,風筒接頭吊掛等質量達規定要求,停產期間局扇正常運轉,磧頭正常供風。
(3)除局扇開關外,其他所有電氣設備開關全部打到“零位”,下山磧頭扒砂機及水泵作相應后退或墊高,確保不被水淹。
(4)關閉好巷道防塵水開關。各擋阻車設施必須處于常擋阻狀態。
3、停產整頓、學習期間礦井按正常生產要求對井下各作業點供風、供電。各機電車間、硐室運轉操作崗位人員正常班,24小時堅守崗位。
4、排水安排
(1)、排水負責區域
地 點 負 責 隊排 水 時 問地 點負 責 隊排 水 時 問
+175、延深機電隊按正常時問排水062采區三隊按正常時問排水
043、061采區七隊按正常時問排水064采區 四隊按正常時問排水
044下山采區八隊按正常時問排水
(2)、各點按公司安排進行排水,正常情況下每天+175、延深主水泵排三次,其他采區排兩次,每次必須將各點積水排至最低水位,排水時人員不得離開水泵。
(3)、排水人員必須帶便攜式瓦檢儀進行瓦斯檢查,必須是電氣設備及其開關附近20m范圍內瓦斯濃度在1%下時,且通風正常才可開機排水。
5、其他要求
(1)、停產期間的勞動紀律按公司規定執行。
(2)、停產期間的地面學習,井下隱患整改按公司統一安排布置執行。
(3)、各采掘面收班時的質量由各隊隊長負責,收班時現場必須有隊干跟班,當班安瓦員負責監督檢查,并向調度站匯報。
(4)、公司2010年12月30日早上8.00收班檢查、2011年1月1日下午15.00開班檢查。
(5)、停產時全井并不停風,主扇、局扇正常運轉。如遇臨時停電后磧頭排放瓦斯時,必須制訂排放措施,嚴格按措施進行排放。
(6)、停產期間由通風隊每班安排4名安瓦員對全井的通風瓦斯及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并將情況向調度站匯報。
(7)、停產期間各隊機車充足電量,電機由各隊自行烘烤,烘烤司機必須帶便攜式瓦檢儀進行瓦斯檢查,符合規定才能啟動電源烘烤。
(8)、各隊收班時必須將剩余的炸藥、電管全部退庫。
(9)、收班時運輸隊必須將井下重車全部拉出地面,各用車點
按規定留足輕車,并將各點擋阻車設施必須處于常擋阻狀態。
(10)、停產期間加強檢身工作,嚴禁無關人員入井,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憑調度站開據專項證明條在礦燈房領燈,礦燈房憑條發燈。
(11)、加強調度工作,所有入井人必須到調度站進行進出班登記,匯報工作完成情況。調度站必須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督促各項任務完成。
(12)、加強地面守護工作,所有守護嚴格按公司保衛科統一安排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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