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礦小灶液化氣的使用管理,保障其使用安全,防止爆炸、失火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一、氣罐必須由廚師使用,其他不懂使用方法的人不得使用。
二、點火使用前必須檢查開關、膠管、鋼瓶是否漏氣,發現漏氣及時處置(氣瓶未關嚴及時擰緊氣閥或更換膠管)。
三、氣源管口與鋼瓶周邊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鋼瓶與灶具之間必須保持半米以上安全距離。
五、使用操作必須“先點火,后開氣”,以防發生回火爆轟。
六、使用完畢,關好角閥或供氣管道閥門,再關爐具開關。
七、牢記煤氣調壓室、送氣管網手關閥門位置;室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八、存放液化石油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與電器設備。
九、使用煤氣與液化石油氣爐灶時,不準離人。鍋、壺不得盛水太滿,以防溢水滅火,產生毒氣中毒。
十、運輸液化石油氣瓶,不得與其它物品混裝,必須固定位置,以防因氣瓶撞擊引發爆炸與火災。
十一、一旦著火,首先關閉角閥與閥門,然后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蓋,加水降溫或用“二氧化碳干粉” 全地帶讓汽體燒盡。滅火器撲救。火源熄滅后再用水降溫。如果無法關閉角閥與閥門,可將鋼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帶讓汽體燒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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