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杜絕塔吊發生機械或人為違章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及各類人身傷害事故,保證塔式起重機正常運轉,依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必須在塔吊安裝前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對現場塔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全面負責塔吊的具體管理工作。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執行建設部、北京市有關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規定。
二、進入現場的塔吊必須具有建委的統一編號,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定的位置、類型、臺數設置。兩臺以上的群塔作業必須有群塔作業方案。甲方負責組織群塔作業領導小組,塔吊的頂升必須由群塔作業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三、塔吊的安裝、頂升、錨固、拆卸,乙方均須分別填寫《塔式起重機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使用前經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出具檢測合格報告經備案后方可使用。
四、乙方必須配備專(兼)職的塔吊機械管理人員,負責塔吊的日常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機械管理人員應持有建委核發的上崗證。
五、塔吊司機上崗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必須報甲方備案。
六、塔吊使用前,由甲方負責組織,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共同對塔吊機組人員和信號工進行聯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交底內容包括:起重機性能、塔吊安全使用事項、施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等,交底人員與接受交底的人員必須在安全交底記錄上簽字。
七、乙方必須是具有相關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并年檢合格的單位。乙方須將①租賃合同,②租賃單位的資質證書,③塔吊的合格證及年審合格證,④塔吊的購買合同、發票,⑤市建委編號等資料復印件報到甲方進行審核。
八、塔吊司機上崗證復印件、塔吊負責人、操作規程、安全標識必須掛于塔吊明顯位置。塔機操作人員每班作業完畢后,必須認真填寫塔吊起重運行記錄 。塔吊運行中如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報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同時將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九、乙方負責塔吊起重機械設備資料的建立、整理和存檔,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十、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現場相關人員對塔吊的安全生產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出具書面安全隱患通知單或口頭安全隱患警告,乙方接到安全隱患通知單或口頭安全隱患警告后應立即進行整改并給與回復,如乙方不進行整改,甲方有權采取停工處理,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罰。
十一、由于乙方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塔吊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主要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由于甲方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于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根據施工現場責任劃分規定或仲裁機構分清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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