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根據國務院提出的“安全生產年”活動的要求,2010年要在全縣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政府安全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兩個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評估體系,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問責。
在落實政府及其部門監管職責方面,突出抓好“四個環節”:一是事(!)前預防。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三同時”審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二是過程監督。通過嚴格執法檢查和專家檢查、專項檢查,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三是應急救援。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職能職責,完善預案體系,加強裝備建設,加強演練,不斷提高預案演練和實踐的實效性。四是嚴格執法。要建立事故推動工作機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協調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和事故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面,突出抓好“四個提高”:一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要提高。通過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提高企業法人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二是企業安全生產規范管理水平要提高。建立企業信息化臺帳,加快安全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三是企業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能力要提高。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進可靠的安全技術裝備,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技術保障能力。四是企業員工安全生產素質要提高。加大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培訓針對性和持證上崗率。加大對企業全員培訓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制定并嚴格執行全員培訓計劃,打牢企業安全生產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