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印發《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的通知
安監總廳宣教〔2014〕52號
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宣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已經總局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4月30日
安全生產網絡輿情應對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快速、準確地了解社會公眾關切的安全生產問題,有針對性地發布真實、權威信息,及時回應、解答互聯網上與安全生產工作有關的言論、熱點和疑慮,積極穩妥化解網絡輿論危機,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突發網絡輿情造成的負面影響,維護安全生產工作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切實提升應對網絡新媒體的能力,增強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為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營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概念。
本預案所說“網絡言論”是指網絡上出現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意見建議、正負面消息、謠言等。“網絡輿情”是指引發圍觀、炒作行為的網絡言論。
二、工作原則
(一)及時研判,準確把握。網絡輿情出現后,應及時分析研判,對事件予以準確定性,并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
(二)積極發聲,正面引導。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掌控輿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化解和降低不良影響,使網絡宣傳服務于安全生產工作大局,服務于突發事件的妥善處置。
(三)分級應對,有序管理。根據網絡輿論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大小,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劃分為一般網絡輿情、較大網絡輿情、重大網絡輿情和特別重大網絡輿情。針對不同等級的輿情,堅持分級應對的原則,采取不同應對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1.一般網絡輿情。指網民對某項政策或某個事故處理進行詢問、提出質疑、表達訴求,僅有少量圍觀的輿情。
2.較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跟貼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000次,或者在微博、博客轉發超過100次,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輿情。
3.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同時出現,點擊次數在1天內超過1萬次,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300次,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輿情。
4.特別重大網絡輿情。指同一言論在不同網站出現,1天內點擊次數超過5萬次以上;或微博、博客轉發超過500次以上,有可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造成重大圍觀事件的輿情。
三、組織領導及分工
網絡輿情應對工作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黨組領導下開展,由總局人事司(宣傳教育辦公室,以下簡稱人事司〈宣教辦〉)負責組織協調。
網絡言論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由總局通信信息中心網絡輿情處(以下簡稱輿情處)負責,熱點、疑點的澄清釋惑內容由相關單位負責提供,總局政府網站上的回應由通信信息中心政府網站處負責發布,總局政務微博微信上的回應由相關單位獲得授權的人員負責發布。
涉及煤礦安全監察系統或地方各級安全監管局的網絡輿情,由人事司(宣教辦)負責協調跟蹤辦理。
四、應對措施
應對網絡輿情,要嚴格執行保密、新聞、宣傳法律法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應對處置,主要采取以下4種方式:
(一)及時進行權威發布,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
(二)組織相關專家或網絡評論員發出正面聲音,掌握輿論主導權;
(三)提請有關網站對不實信息進行刪除、覆蓋等操作,消除不良影響;
(四)對惡意炒作、涉嫌違法犯罪的,報請網絡安全監察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五、應對程序
堅持正面導向的原則,通過權威發布和解疑釋惑,增加相關工作的透明度,以疏代堵,積極把握網絡輿論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