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作業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②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溝口開口度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
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③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mm×37mm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④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⑤使用卡環時,嚴禁卡環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嚴禁用焊補的方法修復卡環。
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使用。
a.在一個節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b.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C.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d.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到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⑦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其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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