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面通過。
2、不準從高處往下跳或奔跑作業。
3、不準在沒有防護的臨邊和大梁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準在上方有人操作且無隔離防護措施的下方行走。
5、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及吊裝物上下。
6、不準進入掛有“禁止出入”或設有危險警示標志的區域、場所。
7、不準在重要的運輸通道或上下走道上逗留。
8、未經允許不準私自進入非本單位作業區域或管理區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9、嚴禁在無照明設施,無足夠采光條件的區域、場所內行走、逗留。
10、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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