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嚴格履行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檢查的職能。
2、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參加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4、組織指導班組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配合有關部門排除安全隱患,遇有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報告領導處理。
5、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種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發證工作。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工作。
7、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清涼飲品。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塵、防毒、預防職業病和防暑降溫措施。
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10、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在勸阻無效時,可越級報告。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