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由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
2、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項目部技術人員編制完成后簽字蓋章,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項目經理審核簽字蓋章簽字后報公司。
3、公司安全生產科、技術、質量科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后,由安全生產科、技術、質量科負責人進行審批簽署意見、簽字蓋章報總工程師審批。
4、總工程師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后進行審批,簽署審批意見后簽字蓋章送辦公室蓋公章,由項目部報監理單位由安全總監理師和項目總監理師審批。
5、危險性較大的單項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必須報市建設委員會專家論證組進行專家論證審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