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所屬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把圍繞安全生產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
2、每月要至少一次深入生產現場和自己分管工作落實內的部門,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檢查所屬部門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3、負責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門,接受安監部門的安全監督,做好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對自己分管工作范圍內所發生的事故負領導責任。
4、在申報、審查及工程驗收中,要堅持勞動安全和工業衛生技術措施或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原則;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計劃負責組織審查,并督促實施;按事故調查規程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施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按照上級有關包工隊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資格審批手續,對外包工,臨時工要像對本企業職工一樣嚴格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傾向;同時做好本企業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6、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主持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確定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