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公司物資供給工作范圍內的人身和設備安全負有組織與治理責任。
2、在物資采購、運輸、供給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保證采購物資的質量和確保運輸工作的安全。
3、會同生產部門編制企業事故備品計劃,并做好儲備。
4、嚴格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儲運。設備、材料做到正確存放,防止腐蝕、變質。
5、組織非凡、重要備品的驗收、鑒定和定期檢查與試驗工作。
6、物資采購、產品加工的質量應達到國家標準,并有安全、質量方面的合格認證,凡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應負有責任。
7、負責與保險公司對設備損壞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索賠處理。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