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保證礦井消防、防滅火措施、設施可靠,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 ? 二、各有關人員應當遵守本規定,按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范圍,認真做好消防器材檢查工作。
? ? 三、建立礦消防器材檢查領導小組,負責對礦消防、防滅火工作的組織領導。礦消防器材檢查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生產的副指揮長擔任。
? ? 四、井上下絞車房、材料庫、主要通風機房、空氣壓縮機房、變電所和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應當按有關規定配備滅火器材,其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應保證滅火需要。
? ? 五、開采有發火危險的煤層,應當編制防止采空區自然發火的設計,并有防滅火、防止漏風和其他氣體泄漏的預防措施;掘進工作面的冒頂區應及時進行消防處理。
? ? 六、對殘存火區要定期采集氣樣,進行氣體分析。
? ? 七、礦組織安全檢查,應同時檢查消防滅火工作。由主管生產副指揮長負責,每月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工作專項檢查。
? ? 八、在有消防滅火設施崗位的作業人員應當了解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對責任區域內消防滅火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消防滅火設施不足、失效等情況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
? ? 九、安全檢查工應對負責區域內的防火密閉、高溫點等,每班檢查一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 ? 十、安全檢查員和其他有職責的人員檢查中發現消防火措施缺陷,消防滅火系統、消防滅火設施等偏離標準,應下達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措施、時間和責任人。
? ? 十一、對有發火傾向的煤層、工作面、采空區和其他高溫火點,主管生產副指揮長應當安排專人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檢查人員應當將每次檢查結果記入消防滅火記錄。
? ? 十二、違反本制度、未認真進行消防滅火檢查、未認真落實整改措施的,依照《安全獎懲制度》處罰,導致事故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