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一個監控化學品購買、生產、運輸、使用、儲存方法,確保監控化學品安全。
2.范圍:適合公司監控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3.責任者:安全部、保衛科、監控化學品使用單位、購買、運輸單位
4.程序:
1)新建、擴建或者改建用于生產第二類、第三類監控化學品或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的設施,應向主管部門審批,辦理項目立項審批、開工建設手續。工程竣工后,經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辦理生產特別許可手續。
2)監控化學品的包裝和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包裝檢驗機構應當加強對包裝材料的檢查和定期測試。
3)監控化學品的安全和儲存保管應遵守國務院發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各項要求。
4)儲存監控化學品的單位,應建立嚴格得出庫和登記制度。第一類監控化學品中的劇毒化學品,應采用雙人雙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得“五雙”制度,企業安全保衛部門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
5)第一類、第二類監控化學品發現丟失、被盜時,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地省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主管部門。
6)對變質或者過期失效的監控化學品,應及時制定處理方案,采取妥善的辦法予以安全處理,處理方案征得當地公安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同意后,據所在地省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7)監控化學品的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應遵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頒發得關于危險品運輸規則執行。
8)生產的監控化學品不得出售給已出口為目的的非被指定單位。
9)應填報由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主管部門統一印發的“全國監控化學品統計報表”,填報單位必須按填報說明和要求按時、據實填報,不得拒報、虛報、漏報和瞞報,也不得擅自變更統計范圍和內容。
10)制訂氰化鈉專項管理制度。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學品內部管理制度
安全機構設置與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管…
安全規章制度的編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