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為規范公司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保護和改善員工的工作環境,防治廢氣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廠區內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監控。
3.0職責
3.1安環部負責監督各相關部門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維修和保養情況,并組織定期監測;
3.2生產部負責本部門所屬廢氣治理設施運行和管理,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3.3設備部負責廢氣治理設施的日常維修與保養。
4.0工作流程
4.1廢氣達標排放管理
(1) 一切產生和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應嚴格按照環保“三同時”相關規定執行;
(2) 責任部門制定工藝方案時,應優先選用能耗低、處理效率高、環境適應能力強和具有規范化廢氣處理工藝的方案;
(3) 排入大氣環境的廢氣污染物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
(4) 因發生安全或環保事故,廢氣排放不符合標準可能造成大氣污染時,按應急響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5) 有組織廢氣排放應建立排放口檔案,登記廢氣排放的基本情況,包括排放口高度、內徑、廢氣溫度、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名稱等。
4.2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
(1) 廢氣治理設施應與生產主體設施同步投入運行,保證運行控制指標,不得擅自變更運行參數或停運廢氣治理設施;
(2) 廢氣治理設施的操作人員應加強日常檢查,發現不符合項應及時處置或上報;
(3) 所有廢氣治理設施的檢維修必須在設備停機狀態下進行;
(4)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廢氣治理設施。
5.0記錄管理
廢棄治理設施運行等相關記錄應保存5年。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