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范固體廢物的控制,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項目在生活、生產以及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的管理控制。
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生產區域各危險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與處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的原則。
3.2 安環中心負責對公司危險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生產的危險廢物集中指定處置場所進行統一規劃,并負責監督組織實施;同時做好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有關管理工作,按所產生的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去向及處置方式做好記錄;此外需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3.3 辦公室負責危險固體廢物的外聯工作。
4 管理規定
4.1 固體廢物分類
4.1.1 危險固體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在生產中產生的危險固體廢物,主要有氯油(HW41)、混凝沉淀污泥(HW45)、廢活性炭(HW45)、冷凝廢液(HW45)和廢包裝物(HW49)。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物:指在生產、辦公活動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物,主要有設備維修產生的金屬零件、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
4.2 固體廢物的收集和存放
一般固體廢物堆場采用圍墻棚式結構,危險廢物堆場采用房屋建筑結構。危險廢物堆場的大門必須保持經常性關閉上鎖狀態,鑰匙由班組、安環中心及生產部各執一把。
4.2.1工業固體廢物必須集中存放統一處置,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和遺撒工業固廢的行為。
1)一般工業垃圾(指不與化學物料直接接觸的垃圾)如保溫、一般包裝物、建筑垃圾等一律按規定及時移至存放在一般固體廢物堆場內。
2)阻聚劑的包裝內塑料袋為危險廢物,班組用完一袋必須及時移至并存放在危險廢物堆場內。阻聚劑的外包裝物(包括桶裝和紙箱裝)在用磬后必須及時揭下商標等標識物,同時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集中堆放,條件成熟后交由生產企業回收處理。
3)尾氣吸附用的活性炭從系統清出后要及時包裝并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存放。
4)從裝置系統內清理出來的自聚物、物料包裝廢棄物、淤泥殘渣等必須及時包裝并存放到危險廢物堆場內。
5)成品干燥劑使用清理出來后必須及時包裝并移至危險廢物堆場內存放。
6)檢修維保時產生的廢機油必須及時收集并盛裝到專門的廢油桶內,嚴禁現場排放。檢修維保時擦拭有機物料和機油用的抹布必須及時收集并及時存放到危險廢物堆場內。
7)分析室所用的試劑空瓶必須及時收集并統一集中存放,嚴禁亂丟亂放。(注:對于如淤泥等內含液體水分的廢物可靜置晾干后在移至堆場內存放。)
4.2.2 生活垃圾按規定放置在現場的垃圾桶內,不得隨意丟放。
4.3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危險廢物標識是用于向人們提供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貯存和處置利用過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號,具有提醒警示功能。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4.4 固體廢物的處理與處置
4.4.1 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廢物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不可回收的廢物與生活垃圾等,由環衛部門統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
4.4.2 危險固體廢物的委托處理
a)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體廢物可由各單位自行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固體廢物由辦公室委托專業的單位統一進行處置。
b)辦公室和各單位應要求固體廢物處理單位提供營業許可證明、當地環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等有效證件。
c)辦公室和各單位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處理固體廢物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4.4.3 固體廢物的處理記錄,固體廢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固體廢物處理記錄》中。
4.4.4 安環中心應每季度檢查一次固體廢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并記錄檢查結果。
5 相關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6 記錄
6.1《固體廢物處理記錄》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