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應范圍
適用于圭亞那糖廠現代化工程項目事故/事件的調查和報告。
2.?目的
(1)?確定事故/事件的直接和根本的原因;
(2)?建立有效的措施阻止類似的事故/事件再次發生;
(3)?確定意外事故/事件因素以為保險要求或訴訟提供證據;
(4)?反映項目HSE狀況,以及時采取相應對策;
3.?調查過程
3.1總則
事故/事件調查過程應該組成下列連續的行動:
(a)?建立一個事故/事件調查組
(b)?調查準備
(c)?尋找事實
(d)?事實和調查結果分析
(e)?建議
(f)?調查報告
(g)?管理人員認可
(h)?建議的實現
(i)?調查結果的發布
(j)?后續活動
3.2?意外事故/事件調查組
由于事實和證據可能隨時間的延長而消失或惡化,因此項目經理應立即建立事故/事件調查組,并盡可能快地開展調查工作。
項目經理對事故/事件調查負主要責任,并根據事故/事件的嚴重程度指定事故/事件調查組成員。
原則上, 事故/事件調查組由項目經理、相關的分包方經理、工程管理部經理、安全環保部經理、班組長和安全助理組成。
當地政府部門有義務調查事故/事件時, 項目經理應該指定一名聯絡員以幫助收集他們要求的信息。
3.3?調查準備
應該在調查開始時獲得下列背景資料:
(1)?相關位置的規劃和圖紙;
(2)?涉及作業的工作程序;
(3)?工作檢查記錄;
(4)?HSE培訓、工前會等給出的指示/簡報記錄;
(5)?相關的工作許可證記錄;
(6)?作業組織 ( 命令結構和參與人員);
(7)?涉及事故/事件的人員信息;
3.4?尋找事實
(1)? 總則
收集盡可能多的可以幫助弄清事故/事件真象、起作用的事件和事實。
調查的范圍可分成五個方面:環境、設備、過程、人員和組織。
在每個方面,確定對意外事故/事件或并發的傷害、損壞或丟失起作用的條件、行動或疏忽的事實。
調查初始階段通常關注于與事故/事件直接相關的條件和活動。
發現事故/事件根源的主要活動有:勘察事故/事件現場、會見相關人員、書面指令和程序、記錄、專家調查報告和評審。
調查組仔細檢查信息并且系統地分析,特別應注意不同證人陳述間的沖突,和必需的支持證據。
為確保所有的事實被揭開, 利用開放式問題如:“為什么”、“什么時候”、“怎樣”、“哪里”和“誰”。
發現的事實后應:
-?給出事故/事件的準確描述,其背景和引發事件;
-?描述工作環境;
-?確定使用的設備,它的能力和任何失效;
-?描述關鍵人員在事故/事件前的位置和立即采取的行動;
-?描述所有相關的指令;
- 對事故/事件反應的評價 ( 營救、關機、消防等);
- 所有事故/事件后果清單 ( 損害、損壞和丟失 );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與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詢問筆錄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