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條件
1.燈具安裝有關的建筑和構筑物的土建工程質量應符合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2.燈具安裝前建筑工程應滿足:
(1)對燈具安裝有妨礙的模板、腳手架必須拆除。
(2)頂棚、地面等抹灰工作必須完成,地面清理工作應結束,房門可以關鎖的情況下安裝。
3.在結構施工中配合土建已做好燈具安裝所需預埋件的預埋工作。
4.安裝燈具用的接線盒口已修好。
5.成排或對稱及組成幾何形狀的燈具安裝前應進行測量畫線。
(二)材料要求
1.燈具:各種燈具的型號、規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規定。配件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油漆剝落、燈罩破裂和燈箱歪翹等現象,各種型號的照明燈具應有出廠合格證、“CCC”認證標志和認證證書復印件,進場時做驗收檢查并做好記錄。
2.燈具導線:燈具配線嚴禁外露,燈具使用導線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500V,引向每個燈具的導線線芯最小不小于1.0mm2。
3.燈座:無機械損傷、變形、破裂等現象。
4.塑料(木)臺:塑料臺應有足夠的強度,受力后無彎翹變形等現象。木臺應完整、無劈裂,油漆完好無脫落。
5.吊管:鋼管做燈具吊管時,鋼管內徑不小于10mm,鋼管壁厚不小于1.5mm。
6.吊鉤:固定花燈的吊鉤,其圓鋼直徑不小于燈具吊掛銷、鉤的直徑,不小于6mm,對于大型花燈、吊裝花燈的固定及懸吊裝置應按燈具重量的2倍做過載試驗。
7.瓷接頭:應完好、無損,配件齊全。
8.支架:根據燈具的重量選用相應規格的鍍鋅材料做支架。
9.其他材料:白熾燈、熒光燈、鎮流器、啟輝器、吊盒、絕緣帶、軟塑料管、塑料脹管、木螺絲、螺栓、螺母、墊圈等。
(三)主要機具
1.尺、小線、線墜、水平尺、鉛筆、安全帶等。
2.手錘、扎錐、剝線鉗、扁口鉗、尖嘴鉗、絲錐、一字或十字改錐等。
3.臺鉆、電鉆、電錘、工具袋、高凳等。
4.萬用表、兆歐表等。
5.電烙鐵、焊錫、焊劑、電工常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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