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新工人必須參加入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作業前必須聽取安全技術交底,掌握交底內容。作業中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帶班人員指揮。沒有安全技術交底嚴禁作業。
3、兩人作業時,應互相呼應、協調配合。多人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配合其他專業工種人員作業時,必須服從該專業工種人員的指揮。
4、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赤腳,嚴禁穿拖鞋。
5、作業時必須遵守勞動紀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鬧。嚴禁酒后作業。不得擅自動用各種機電設備。非機械操作工和非電工嚴禁進行需專業人員操作的機械電氣作業。
6、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設備、現場環境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7、高處作業時,上下必須走馬道(坡道)或安全梯。
8、作業時應保持作業道路通暢、作業環境整潔。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業時必須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9、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護現場管線、桿線、人防、消防設施和文物。
10、作業中出現危險征兆時,作業人員應暫停作業,撤至安全區域,并立即向上級報告。未經施工技術管理人員批準,嚴禁恢復作業。緊急處理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指揮下進行作業。
11、作業中發生事故,必須及時搶救受傷人員,迅速報告上級,保護事故現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搶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擴大或人員傷害時,必須在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搶救。
12、嚴禁在高壓線下堆土、堆料、支搭臨時設施和進行機械吊裝作業。需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保持與高壓線、變壓器、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安全距離。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規定。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表
輸電導線電壓(千伏)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米) 1.5 3 4 5 6
沿水平方向(米) 1 2 4 6
13、下槽坑作業前必須檢查槽坑壁的穩定狀況和環境,確認安全。上下槽坑必須走馬道或安全梯,通過溝槽必須走便橋。嚴禁在槽坑內休息。
14、雨期或春融季節深槽作業時,必須經常檢查槽壁的穩定狀況,確認安全。
15、嚴禁擅自拆改、移動安全防護設施。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可靠措施。
16、腳手架未經驗收合格前嚴禁上架子作業。
17、臨邊作業時必須采取防護欄桿等防墜落的措施。施工現場的井、洞、坑、池必須有防護欄或防護蓖等防護設施和警示標
18、嚴禁從高處向下方拋扔或者從低處向高處投擲物料、工具。
19、夜間作業場所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20、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樁、高處等作業。
二、安全操作規定
(一)人工挖土
1、作業前應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了解地下管線、人防及其他構筑物情況,按要求坑探,掌握構筑物的具體位置。地下構筑物外露時,應按交底要求進行加固保護。作業中應避開管線和構筑物。在現況電力、通訊電纜2米范圍內和現況燃氣、熱力、給排水等管道1米范圍內挖土時,必須在主管單位人員的監護下采取人工開挖。
2、作業中發現地下管道等構筑物、文物、不明物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帶班人報告,并按要求處理或保護。
3、挖槽時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放坡、支撐或護壁。遇邊坡不穩、有坍塌危險征兆時,必須立即撤離現場。
4、槽上堆土應距槽邊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米。堆土不得遮壓檢查井、消防井等設施。
5、槽深大于2.5米時,應分層挖土,層高不得超過2米,層間應設平臺,平臺寬度不得小于0.5米。
6、作業時兩人橫向間距不得小于2米,縱向間距不得小于3米。嚴禁掏洞挖土、搜底擴槽、在槽內休息。
7、使用鋼釬破凍土、堅硬土時,扶釬人應在打錘人側面用長把夾具扶釬,打錘范圍內不得有其他人。錘頂應平整,錘頭應安裝牢固。釬子應直且不得有飛刺。打錘人不得戴手套。
8、嚴禁在腳手架底部、構筑物近旁進行影響基礎穩定柱的開挖溝槽(坑)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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