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崗操作基本要求
上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證上崗,經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
(2)勞保用品穿戴齊全、規范。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記錄。
(4)不準酒后上崗和班中飲酒。
(5)不準疲勞上崗,工作過程要集中精力。
(6)本崗位至少兩人工作。
2崗位操作程序
2.1準備和檢查
(1)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和現場實際操作實習,經考試合格,方可擔任值班工作,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本變電所的供電系統、運行方式和設備性能,熟悉和掌握電業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對檢修線路送電,值班員必須查明現場情況,如檢修人員是否撤離、接地線是否拆除、常設遮欄是否恢復等。
(3)對各用電線路送電,值班員必須查明開關、線路等是否良好,是否有人工作。
(4)對雙回并列運行或帶電倒閘時,值班員必須查明是否定相,定相后有無變動,經查證無誤后,方可按停送電制度進行送電操作。
(5)熟悉檢修作業環境,確認幫頂無掉塊和塌方、冒落危險,確保現場安全。
(6)井下作業,必須確保照明充足、通風良好。
(7)不得進入爆破范圍,聽從爆破警戒人員指揮。
2.2巡視和要求
(1)根據接班接收的情況全面檢查電器設備的各種保護是否齊全完好、可靠,確認無誤方可供電。
(2)值班電工要監護指導各設備崗位工操作,啟動設備發現違章立即制止。
(3)設備全部啟動正式生產后,值班電工要巡回檢查各設備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處理,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4)井下不準帶電檢修電器設備,也不準帶電搬遷電器設備(包括電纜),必須帶電搬遷時要制定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搬遷。
(5)檢修供電設備、電器設備,停送電要實行掛牌留名和專人看守的規定。
(6)所有電器設備嚴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儀表檢測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經總工程師批準。
(7)確保井下電器設備的短路保護、接地保護、漏電保護完好,嚴禁甩掉不用。
(8)驗收所檢修電氣設備要符合井下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不準帶病工作。
(9)工作中嚴格執行電業安全規程及井下工作有關規定。
3交接班
當面交接班,交班時進行檢查、清理現場,保持現場整潔;公用工具要如數交接;整理記錄,填寫交接班記錄,要將本班存在的安全隱患如實地填寫到交接班記錄中,包括隱患部位、發現隱患的時間等。
4操作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事項如下:
(1)值班人員不得穿著短袖衣服,嚴禁穿高跟鞋。
(2)杜絕約時停送電。
(3)停送電操作中途不得進行交接班,本次操作完成、確認無誤方可進行交接班。
(4)熟悉井下不同區域作業情況(如采場爆破區、礦石運輸區、漏斗放礦區等),確保自身安全。
(5)確保井下工作地點照明充足,通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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