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事焊接工種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過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二)焊割工作前應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經操作,并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三)在焊割作業區,必須清除周圍易燃物品,如無法清除,應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放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或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在未經嚴格清洗前,不能進行焊割。
(五)嚴格在可燃蒸汽、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危險性場所進行焊接作業。
(六)焊接作業前,要認真檢查焊接各條線路是否接牢,線皮有無破漏,地線是否接觸良好;進行氣焊、切割前,要將燃氣,氧氣瓶分開放置;安裝壓力表和開氣時不準戴有油的手套,檢查把線是否接牢和漏氣。
(七)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
(八)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設專人看護。
(九)操作人員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工作區域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鋁合金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焊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氣焊,氣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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