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輛需維修或檢查時,必須在明顯位置掛有“正在檢修”標志牌。拔掉開關鑰匙,拉好手剎。
2. 排除機車底部故障時,要有牢固的支撐設施,車輪前后用木楔打眼,防止移動、溜滑。
3. 兩人以上同時操作,要指定一人指揮,必須協調一致精神集中,沒有指揮者的指令,不得擅自著車。
4. 移動主機或部件時,要有可靠的起重設備。如需人工搭抬部件移位時,必須相互照應,將部件放置牢靠,防止歪倒傷人。
5. 機車修理時,嚴禁使用明火照明。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時,要隔絕明火。用過的廢油不能隨意潑灑,要放在桶內妥善處理,油摸布、廢棉紗應置于固定容器內,并及時清洗或處理。
6. 機器部件螺絲需緊固時,必須使用開口搬手,避免滑方造成事故。
7. 使用手動電動工具時,必須佩帶安全手套,防護眼鏡,并設專人控制電器開關,以便發生故障及時切斷電源,避免事故發生。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船舶上下排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