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從事港口作業裝卸作業工人,必須身體健康,經醫生鑒定患有嚴重耳聾、夜盲、高血壓及精神不正常等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禁止從事裝卸作業。
2. 擔任裝卸作業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具備基本的安全知識和裝卸技能后,方可獨立上崗。
3. 擔任裝卸作業的工人必須精力充沛,情緒飽滿。當發現有工前(四小時)喝酒或精神不振的工人,應立即停止其工作。裝卸工人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報同級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備案。
4. 所有進入作業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好安全帽(帽帶要系牢),并根據不同貨種和作業條件,按規定穿戴勞護用品。
5. 裝卸作業時,現場必須有人指揮。作業現場指揮員由當班現場干部擔任;作業班組指揮員由班、組長擔任。無班組或臨時組成的作業組,則由現場指揮指定臨時負責人。
關下作業必須設報關人員。
6、開工前,現場指揮員或班、組長,在布置生產任務時,要有明確的分工和嚴密的作業程序,并針對任務特點、貨種、機具條件、環境等提出安全要求,落實安全措施。
7. 操作前,應對下列準備工作進行認真檢查。
(1)工作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
(2)是否已準備好作業必要的工索具。
(3)是否已拴好安全網,過檔布。
(4)開艙后梁頭是否卸空。
(5)夜間作業是否已備好足以保證安全作業的照明設備。
8. 在對本作業組使用的機械設備、工索具進行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進行修復、更換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萬萬不可湊合使用。
9、作業中要做到:
(1)精力集中,嚴禁嘻笑打鬧等分散注意力的活動。
(2)禁煙場所(倉庫、貨場、碼頭、船艙等處)不得吸煙。
(3)不得在船上亂竄或進入船員生活區。
(4)按貨種、負荷合理使用工索具。
(5)合理裝車,注意貨盤重心。
(6)掛鉤、摘鉤要思想集中,手勢信號清楚熟練。
(7)裝卸貨物要遵守各類物資裝卸安全質量標準和“四個關”、“五無”、“三標六清”、“五滿意”的要求。
10. 碼垛、拆垛時要謹慎小心,任何情況下都禁止“挖井”、“留山”、“抽心挖垛”,以防倒塌傷人。
11. 不準在艙口、碼頭邊沿等處蹲坐,防止跌落;不得在船艙鋼梁上行走或騎在鋼梁上掛鉤;不得在艙下有人的情況下,吊放鋼梁及鋪、揭艙蓋板;不得在關下穿越或隨關下、上(搶救傷員除外,但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披衣服或攜帶東西上下直梯。
12、 吊機起吊貨物進出艙口,報關人員要及時指揮艙內作業人員選擇安全位置避讓,謹防貨物掉落,碰撞傷人。
13、 船靠泊后應服從船舶和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依次上、下不得爭先恐后。船未靠妥,嚴禁跨檔爬船。上、下舷梯,腳要踏穩,手要扶牢。
14、庫內作業要嚴格遵守倉庫安全規定,服從理貨員的指導。
15、 配合機械作業時,還要嚴格遵守“港機安全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關下、關路下嚴禁 站人,不得乘爬拖車、鏟車、平板車等車輛;不得隨便摸弄機械設備。
16、擔任船關操作人員,還應嚴格遵守“船關手安全操作規程”。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船舶上下排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