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認真落實客運站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規范報班員操作,促進企業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標準化,特制定本操作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客運站報班員安全生產管理。
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管理職責
安全科負責落實,檢查執行情況,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報班
員須認真遵守本規程,并承擔違規的法律責任。
5、內容與要求
1.為了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管理,加強安全防范,保障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進站發班車輛應持有效道路運輸證、駕駛證證、行車證、司乘人員從業資格證、《安檢合格通知單》等相關證件。
3.資質合格的經營者需持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到汽車客運站調度室簽訂《營運客車進站經營協議》,并將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留下備檔。
4.汽車客運站調度室根據經營單位的車輛情況以通知的形式下發到報班室制作發班客運車輛報班卡,由報班室將車輛信息錄入電腦。報班卡的內容包括車輛所屬單位、車號、車次、班次時間、車型、核載人數及檢票口等相關信息。
5.車方持安檢卡及安檢識別卡到報班室報班,并在安檢識別卡上加蓋專用印章,安檢卡交報班室存查。
6、駕駛員報班合格后,將車輛停靠在規定的發班區等待旅客上車,然后車方憑蓋有專用印章的安檢識別卡到開票處開具結算單發班,安檢識別卡隨車攜帶,出站時必須持此卡接受門檢查驗方能出站,否則視為無安檢卡,按脫班處理。
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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