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人員
1、混裝車定員兩人,一人為駕駛員,負責駕駛車輛,啟動取力器;一人為操作工,負責操作混裝控制系統,觀察各流量計和轉速表,調整流量控制閥,確保炸藥組份的比例正確,測量炸藥密度,確保炸藥質量合格。
2、現場混裝作業時,放炮工應予以協助。
3、混裝車駕駛、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熟悉混裝炸藥生產過程及產品性能,并經考試全合格后,方可上崗。
4、工作前穿戴好勞保護具。
第二條、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1、駕駛人員應按說明書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
2、檢查并裝好滅火器。檢查接地裝置是否穩固可靠。
3、操作人員對各設備進行檢查,需加注潤滑油的部位注入潤滑油。檢查液壓油液面是否達到要求。
4、檢查混裝車動態監控信息系統運行是否正常。
5、清理各料倉異物。
6、檢查各電氣開關、液壓手柄是否處于關閉位置。
第三條、空車調試及標定
1、啟動取力器前,駕駛人員應確認車輛發動機運行平穩。
2、按要求檢查、調整主油泵壓力,主油泵壓力不可過高或過低。
3、靜態混合器等設備進行過淡漠試驗、標定時應使用手動指令控制。
4、所有設備、管線、儀表等都不都不得有泄漏現象。
5、加水調試完成后,應放盡各料倉、設備內所有水。
第四條、作業區混裝
1、在向炮孔裝藥前,應先對炸藥密度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2、測試密謀或取樣使用后,剩余的炸藥應及時回收,不得私自處理或隨意丟棄。
3、進入作業區,混裝車應選擇合理的位置停放,以減少對輸藥軟管的磨損。
4、混裝作業時,車輛應穩定停泊,拉起手制動,并鎖定輸藥軟管。
5、炸藥混制過程中,應嚴防其他物品進入基質輸送泵,如進入,應立即停機,取出其他物品后方可繼續生產。
6、混裝作業時如出現異常情況,應采取緊急停機措施。
7、清洗設備及輸藥軟管時,不得使用易燃、易腐蝕的液體作清劑。
8、設備清洗衣完后,應將所有電氣開關,液壓手柄調至關閉位置,并關閉取力器。
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