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危險源: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
通則
1. 基本要求
1.1 本工種屬國家指定的特殊工種之一。從事本工種工作者,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取得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作業。該工種人員應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凡復訓不合格者,不得繼續從事該項工作。
1.2 電焊作業場所盡可能設置擋光屏蔽,以免弧光傷害周圍人員的眼睛。
1.3 工作地點周圍5m內,不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與動火作業的距離應在10m以上。
1.4 電焊機不準放在高溫或潮濕的地方,所有的手把導線與地線不準與氧氣,乙炔軟管混放。
2. 工作前
2.1 穿戴好防護用品,如:電焊服、絕緣鞋、電焊眼鏡等,嚴禁穿化纖服裝、短袖、短褲、涼鞋。
2.2 上崗前嚴禁喝酒。
2.3 認真檢查設備、用具是否良好安全,檢查電焊機金屬外殼的接地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松動或虛連。
2.4 認真檢查與整理工作場地,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導線、地線、手把線應分開放置,能設防護圍屏的應將圍屏安放好。
2.5 禁止兩臺電焊機同時接在一個電源開關上,不準私自拆接電源線。
3. 工作中
3.1 合電源開關時,手套與鞋不得潮濕,頭部要在開關的側面。
3.2 注意保護手把線與回線不受機械損傷。
3.3 移動電焊機或往遠處拉線時,先關閉電源,再行移動。
3.4 焊機發生故障或漏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聯系電修人員修理。
3.5 工作中,不準觸摸焊機內部,以免觸電。
3.6 雨天時,應將焊機遮蓋好,所有導線、手把線應架設在干燥或不導電的建筑物上。
3.7 在焊割大型或笨重物體時,工件必須放置平穩。
3.8 焊割有銹工作物,進行除銹或清除焊渣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3.9 焊割完的灼熱工件不準放在電線、乙炔橡膠軟管及氧氣瓶、氧氣橡膠軟管及安全通道上,應放置在規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10 移動電焊機時,不準用手把線或其它導線作捆綁繩索使用。
3.11 電焊機必須有可靠的接地線和接零線。電焊回線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機床設備上。焊鉗線和回線必須接觸良好。
3.12 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嚴禁焊、割。
3.13 嚴禁在有壓力的容器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工作物上焊割。
3.14 如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如油漆等),應嚴禁焊割。
4. 工作后
4.1 切斷電源,盤好電線,并把它放在指定地點,將焊機擦拭干凈。
4.2 清掃場地,焊割完的灼熱工件應放在安全地點,工作地點濺落火星應徹底熄滅。
4.3 切斷氣源,盤好氧氣與乙炔橡膠軟管,放在指定地點;未與氣源脫離的氧氣和乙炔軟管嚴禁存放在工具箱內。
4.4 做好交接班,并與接班者共同檢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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