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址選擇、周邊環境及安全防護距離、當地自然條件,是否調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實際,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行業準入條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標準規定。
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八類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加油加氣站除外
新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與周邊設施的間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標準規范的要求外,還要注意以下條例、文件的規定:
1.《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93號,2011.7.1)
??? 第十八條 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為車輛補充燃料的場所、設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圍內設立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設施:(1)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
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1)國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縣道不少于10米;(4)鄉道不少于5米。
??? 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
第十三條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運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2.《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639號,2014.1.1)
第二十七條 鐵路線路兩側應當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下同)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高速鐵路為10米,其他鐵路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2米,其他鐵路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高速鐵路為15米,其他鐵路為12米;
(四)其他地區高速鐵路為20米,其他鐵路為15米。
第三十三條 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原《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要求200米。廢止
3.《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39號,1998.1.7)
??? 第十條 電力線路保護區:(1)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在一般地區各級電壓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如下:
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
? 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
?? (2)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地下電纜為電纜線路地面標樁兩側各0.75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海底電纜一般為線路兩側各2海里(港內為兩側各100米),江河電纜一般不小于線路兩側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水域。
???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1)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礦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響安全供電的物品;
(2)不得興建建筑物、構筑物;
???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在電力電纜線路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 (1)不得在地下電纜保護區內堆放垃圾、礦渣、易燃物、易爆物,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興建建筑物、構筑物或種植樹木、竹子;
5.《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3號,2012.3.1)
??? 第二條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廠區外公共區域埋地、地面和架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管道)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原油、天然氣、煤層氣和城鎮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 第七條 禁止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嚴格控制氨、硫化氫等其他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
第八條 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的選線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確實無法避開的,應當采取可靠的工程處理措施,確保不受地質災害影響。
??? 危險化學品管道與居民區、學校等公共場所以及建筑物、構筑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設施、通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的距離,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禁止在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的上方架設電力線路、通信線路。?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化學品管道中心線兩側及危險化學品管道附屬設施外緣兩側5米外的周邊范圍內,管道單位發現下列建(構)筑物與管道線路、管道附屬設施的距離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應當及時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居民小區、學校、醫院、餐飲娛樂場所、車站、商場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2)加油站、加氣站、儲油罐、儲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經營、存儲場所;
(3)變電站、配電站、供水站等公用設施。?
6.各行業準入條件
①《電石行業準入條件(2007年修訂)》(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第70號,2007.10.12)
??? 在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以內,主要河流兩岸、公路、鐵路、水路干線兩側,居民聚集區,以及學校、醫院和其它嚴防污染的食品、藥品、精密制造產品等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不得新建電石生產裝置。
②《氯堿(燒堿、聚氯乙烯)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年第74號,2007.12.1)
??? 在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以內,主要河流兩岸、公路、鐵路、水路干線兩側,及居民聚集區和其它嚴防污染的食品、藥品、衛生產品、精密制造產品等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國家及地方所規定的環保、安全防護距離內,禁止新建電石法聚氯乙烯和燒堿生產裝置。
③《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產業[2008年] 第 15號,2009.1.1)
??? 在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城市居民供氣項目、現有鋼鐵生產企業廠區內配套項目除外)以內,主要河流兩岸、公路干道兩旁和其他嚴防污染的食品、藥品等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居民聚集區《焦化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GB11661-89)范圍內,依法設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 、文化遺產保護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和森林公園、地質公園 、濕地公園等保護地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不得建設焦化生產企業。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焦化生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④《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 工聯電子〔2010〕137號,2010.12.31)
??? 在依法設立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居民集中區、療養地、食品生產地等環境條件要求高的區域周邊1000米內或國家、地方規劃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敏感區域內,不得新建多晶硅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多晶硅項目要根據該區域有關規劃,依法通過搬遷、轉停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⑤《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2011年第6號,2011.2.14)
??? 在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城市規劃區邊界外2公里以內,主要河流兩岸、公路、鐵路、水路干線兩側,及居民聚集區和其它嚴防污染的企業周邊1公里以內,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的環保、安全防護距離內,禁止新建、改擴建氟化氫生產裝置。
⑥《鎂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2011年第7號,2011.3.7)
在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城市市區及周邊、居民集中區、療養地、醫院和食品、藥品、電子等對環境質量要求高的企業周邊1公里內,不得新建鎂冶煉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鎂冶煉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依法通過搬遷、轉產、停產等方式限期退出。
⑦鉛酸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
............
7.典型標準規范
???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2008
《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2009,特別注意第5.4.6條? 液氯儲罐、實瓶庫及灌裝站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2)應遠離廠區主干道、易燃和易爆的生產、儲存和裝卸設施,與人員集中活動場所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50m。
??? 《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2002
??? 《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GB50253-2003(2006年版)
《輸氣管道工程設計規范》 GB50251-2003
?……
o?總圖布置
??? 項目概況? 描述總圖布置情況,描述該項目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倉庫、罐區、公用及輔助設施、道路等的位置及其相對位置,列表說明主要設備設施的安全間距及其法規符合性。
選址與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情況(如:功能分區,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倉庫、罐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道路及出入口等的位置和豎向布置等)是否全面、詳細。?
??? 總平面布置是否結合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合理性分析,主要裝置和設備設施與上下游生產裝置的關系是否明確,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總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等標準規定。
??? 總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構筑物、裝置、設施等相互間距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等標準規定。
??? 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或設計資質的單位出具并符合深度要求。是否有有風玫瑰圖或指北針,坐標或間距等是否標注清楚、準確。
【注意事項】總平面布置依據GB50187、GB50489、GB50016、GB50160等標準進行檢查既可,需要注意的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第九條第五款的規定:同一廠區內的設備、設施及建(構)筑物的布置必須適用同一標準的規定。
工藝技術
一、政策符合性
建設項目概括要論述項目來由和國家產業政策情況。
建設項目是否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是否采用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
建設項目所采用的工藝技術要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要求,同時要符合各種行業準入條件的要求。?
1、《銅冶煉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6年第40號)
2、《鉛鋅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年第13號)
3、《電石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第70號)※
4、《氯堿(燒堿、聚氯乙烯)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年第74號)※
5、《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產業[2008年]第15號 ※
6、《純堿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 工產業[2010]第99號)
7、《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工聯電子〔2010〕137號)※
8、《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2011年第6號)※
9、《鎂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公告2011年第7號)※
10、《鉛酸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工信部2012年第18號) ※
...........
說明:帶※者為對周邊設施有間距要求的準入條件。
二、合理可行性????
建設項目概括? 簡述建設項目設計上采用的主要技術、工藝(方式)和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水平對比情況。
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是否與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水平進行了對比(工藝技術方案的可靠性和成熟性,工藝操作難易程度,自控水平等),對比結果是否合理可行。國內首創的建設項目,是否提供中試或工業化試驗的鑒定報告,是否組織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程設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專家論證其安全運行情況。
結合已建成的同類建設項目及其生產運行情況,分析確定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是否存在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自動控制及安全聯鎖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要求(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安監總管三〔2013〕3號、浙安監管危化[2008]200號等)。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45號令)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條件審查不予通過:(四)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的。
自動化控制和安全聯鎖系統
是否存在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自動控制及安全聯鎖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要求(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安監總管三〔2013〕3號、浙安監管危化[2008]200號等)。
【注意事項】自控和安全聯鎖的設置情況應列表與116號、3號、[2008]200號文件對比評價,不足部分提出補充建議。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工作二十條
《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技術規范》解讀
某熱電廠安全評價
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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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體系評價辦法
環保管理體系評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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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源分類
安全生產風險評價報告
最小割集與最小徑集在事故樹分析中的…
危險源的分類
幾種常見的安全評價方法
安全風險評價方法對照表
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