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森林火災的預防、撲救、災后處置,適用本條例。
???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科學撲救、積極消滅的方針,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 第四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級簽訂森林防火責任書,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宣傳培訓、預防巡查、隊伍建設、撲救等工作。
???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同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并配備專職人員。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森林防火工作。
??? 第七條 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林場等單位,應當根據需要建立森林火災專業或者群眾綜合應急救援撲救隊伍;村(居)民委員會可以建立森林火災群眾綜合應急救援撲救隊伍。
??? 森林火災專業、群眾綜合應急救援撲救隊伍建設標準,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制定。
??? 森林火災專業綜合應急救援撲救隊伍的建立或者撤并,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辦公室備案。
??? 第八條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確定聯防區域,建立森林防火聯防機制,實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運用先進監測手段、防火撲火技術和防火設施設備,提高森林防火能力。
??? 第十條 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和連續3年未發生森林火災的鄉鎮、轄區內有森林的街道辦事處(社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 第二章 森林火災的預防
??? 第十一條 每年2月為全省森林防火宣傳月。
???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和森林防火安全常識,增強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 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學校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森林資源分布狀況和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劃定森林防火區。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劃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林場等區域的特定范圍為常年禁火區。
??? 劃定的森林防火區和常年禁火區應當向社會公布。
??? 第十三條 每年10月至次年5月為全省森林防火期,2月至4月為全省森林高火險期。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森林防火需要發布命令,調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險期。市州、縣級人民政府調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險期,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以及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等火災高發時段發布森林禁火令,規定禁火期和禁火區。
??? 第十四條 森林防火期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林場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對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 第十五條 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禁止在森林內吸煙、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煙花爆竹、祭祀上墳燒紙、放孔明燈等行為。
??? 森林防火期內,從事燒灰積肥等農業生產性用火,用火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用火之前告知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督促用火單位或者個人采取相關防火措施。
??? 第十六條 森林防火期內,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搶修設備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用火申請:
??? (一)火險等級三級以下;
??? (二)開設必要的防火隔離帶;
??? (三)有用火責任人監管用火現場;
??? (四)預備有應急撲火力量,有撲火及清滅余火工具;
??? (五)落實其他相關的安全措施。
??? 對符合條件的用火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在10日內作出同意用火許可決定,并及時將用火許可情況通報當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對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 第十七條 有森林防火任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和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護林員。護林員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職責:
??? (一)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規章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識;
??? (二)巡護森林,排查并報告火災隱患;
??? (三)勸阻并協助查處違反規定的野外用火;
??? (四)報告森林火情;
??? (五)協助有關部門調查森林火災案件。
??? 第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森林火險區劃等級標準,以縣為單位劃定本行政區域的森林火險區劃等級;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森林火險區劃等級標準,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為單位確定本行政區域的森林火險區劃等級。
??? 第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森林防火規劃、全省森林火險區劃等級和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全省森林防火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 市州、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省森林防火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森林防火規劃,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儲備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資,根據實際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揮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資源共享。
貴州省重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督辦…
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五職人員”…
貴州省煤礦安全管理人員任職備案暫行…
貴陽市新建小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維…
貴州省通航設施管理辦法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民族鄉保護和發展條例
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地方煤礦駐礦安全監管員管理試…
貴州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
貴州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實施…
貴州省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暫…
貴陽市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