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精神,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指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結合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強化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做到全員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并與相應的職務、崗位匹配。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總責。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 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把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領導企業建立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的體制機制;建 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投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加強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督促檢查安 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監督與指導責任;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新情況、解決新 問題;大力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積極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分管負責人要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其他職能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各級管理人員要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責,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立即組織處理或者人員疏散。
崗位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權了解本崗位的職業危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和撤離危險場所。
企業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建立檢查監督和考核獎懲機制,以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夠得到有效落實。
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定期向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員工大會通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全體員工監督;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鼓勵并獎勵員工積極舉報事故隱患和不安全行為,推動企業安全生產全員參與、全員管理。
2.建立和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要主動識別和獲取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和標準的有關要求轉化為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具體內容,規范全體員工的行為。應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例會, 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與檢維修(特別是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破土作 業等)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變更管理,巡回檢查,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廠區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重大 危險源,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懲等。
要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針對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特性,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時完善操作規程,規范從業人員的操作行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每3年評審和修訂一次,發生重大變更應及時修訂。修訂完善后,要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培訓學習,確保有效貫徹執行。
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4.建立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企業要建立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帶班領導負責指揮企業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抽查企業各項制度的執行情 況,保障企業的連續安全生產。企業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干部要輪流帶班。生產車間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員參加的車間值班制度。要切實加強企業夜間和節假日值班工 作,及時報告和處理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
5.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企業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全體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機制。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 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 位”。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動員、鼓勵從業人員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和表彰。
企業要建立生產工藝裝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度,定期開展全面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采用相應的安全評價方法進行風險評估,提出針對性的對策措施。企業要積極利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進科學的風險評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6.切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企業要明確職業健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完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和健康監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管理,保 障職業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完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做好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與治理,進行職業危害申報,按規定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場所設置報警、 沖洗等設施,建立從業人員上崗前、崗中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檔案,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企業的安全投入要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明確負責人,按時、足額提取和規范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要符合《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要求。主要負責人要為安全生產正常運行提供人力、財力、物力、技術等資源保障。企業要積極推行安全生產責任險,實現安全生產保障渠道多樣化。
二、強化工藝過程安全管理,提升本質化安全水平
8.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號)的規定執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新建企業必須在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建設。
建設項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大型和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原則上要由具有甲級資質的化工設計單位設計。設計單位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和標準,將安全技術與安全設施納入初步設計方案,生產裝置設計的自控水平要滿足工藝安全的要求;大型和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在初步設計完成后要進行HAZOP分析。施工單位要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保證質量,不得撤減安全設施項目。企業要對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監督。
建設項目建成試生產前,建設單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四定:定任 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聘請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對項目試車和投料過程進行指導。試車和投料過程要嚴格按照設備管道試壓、吹掃、氣密、單機試 車、儀表調校、聯動試車、化工投料試生產的程序進行。試車引入化工物料(包括氮氣、蒸汽等)后,建設單位要對試車過程的安全進行總協調和負總責。
9.積極開展工藝過程風險分析。企業要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2010)要求,全面加強化工工藝安全管理。
企業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積極組織開展危害辨識、風險分析工作。要從工藝、設備、儀表、控制、應急響應等方面開展系統的工藝過程風險分析,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國內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藝,要通過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安全論證。
10.確保設備設施完整性。企業要制定特種設備、安全設施、電氣設備、儀表控制系統、安全聯鎖裝置等日常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確保運行可靠;防雷防靜電設施、安全 閥、壓力容器、儀器儀表等均應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進行定期檢測檢驗。對風險較高的系統或裝置,要加強在線檢測或功能測試,保證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和生產裝 置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
要加強公用工程系統管理,保證公用工程安全、穩定運行。供電、供熱、供水、供氣及污水處理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要制定并落實公用工程系統維修計劃,定期 對公用工程設施進行維護、檢查。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業應與公用工程的供應單位建立規范的聯系制度,明確檢修維護、信息傳遞、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程序和責 任。
11.大力提高工藝自動化控制與安全儀表水平。新建大型和危險程度高的化工裝置,在設計階段要進行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評估,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配備必要的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和火災報警系統,提高裝置安全可靠性。
重 點危險化學品企業(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工藝技術自動控 制水平低的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盡快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通過裝備基本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提高生產裝置本質安全化水平。
12.加 強變更管理。企業要制定并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采用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方法等,要嚴格履行申請、安全論證審批、實施、驗收的變更程序,實施 變更前應對變更過程產生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任何未履行變更程序的變更,不得實施。任何超出變更批準范圍和時限的變更必須重新履行變更程序。
13.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企業要按有關標準辨識重大危險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管理責任,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要 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定期檢查維護,對存在事故隱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重要 參數的測量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氣防設施和器材,建立穩定可靠的消防系 統,設置必要的視頻監控系統,但不能以視頻監控代替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自動監控措施。
在重大危險源現場明顯處設置安全警示牌、危險物質安全告知牌,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危害后果、應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周邊單位和有關人員。
14.高度重視儲運環節的安全管理。制訂和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收、儲、裝、卸、運等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產品收儲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點,合理選用合適的液 位測量儀表,實現儲罐收料液位動態監控。建立儲罐區高效的應急響應和快速滅火系統;加強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對經過社會公共區域的危險化學品輸送 管道,要完善標志標識,明確管理責任,建立和落實定期巡線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將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危險性告知沿途的所有單位和居民。嚴防占壓危險化學品 輸送管道。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15.加快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研發和應用。企業應積極開發具有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的關鍵技術和裝備。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加快對化工園區整體安全、大型油庫、事故狀態下危害控制技術和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防護等技術研究。
三、加強作業過程管理,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16.開展作業前風險分析。企業要根據生產操作、工程建設、檢維修、維護保養等作業的特點,全面開展作業前風險分析。要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采取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消除或降低作業風險。
作業前風險分析的內容要涵蓋作業過程的步驟、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和設備、作業環境的特點以及作業人員的情況等。未實施作業前風險分析、預防控制措施不落實不得作業。
17.嚴格作業許可管理。企業要建立作業許可制度,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抽堵盲板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許可管理。
作業前要明確作業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的職責,明確安全作業規程或標準,確保作業過程涉及到的人員都經過了適當的培訓并具備相應資質,參與作業的所有人員都應掌握作業的范圍、風險和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必要時,作業前要進行預案演練。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危險作業場所。
企 業應加強對作業對象、作業環境和作業過程的安全監管和風險控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規定程序進行作業許可證的會簽審批。進行作業前,對作業任務和 安全措施要進一步確認,施工過程中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異常現象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消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作業,認真組織施工收尾前的安全檢查確認。
18.加 強作業過程監督。企業要加強對作業過程的監督,對所有作業,特別是需要辦理作業許可證的作業,都要明確專人進行監督和管理,以便于識別現場條件有無變化、 初始辦理的作業許可能否覆蓋現有作業任務。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人員應是作業許可審批人或其授權人員,須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的應急處理能力。
(1) 加強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凡在安全動火管理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對作業對象和環境進行危害分析和可燃氣體檢測分析,必須按程序辦理和簽發動火作業許可 證,必須現場檢查和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必須安排熟悉作業部位及周邊安全狀況、且具備基本救護技能和作業現場應急處理能力的企業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2) 加強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處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和氧含量檢測分析,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必須檢查隔離措施、通風排毒、呼吸防護及逃生救護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出現有毒有害氣體串入、呼吸防護器材失效、風源污染等危險因素,必須安排具備基本救護 技能和作業現場應急處理能力的企業人員進行全過程監護。
(3)加強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破土作業、起重作業、抽堵盲板作業的安全管理。作業人員在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在15米以 上的高處作業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系好安全帶,禁止從高處拋扔工具、物體和雜物等。臨時用電作業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在易燃易爆區必須同 時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具。移動式電器具要裝有漏電保護裝置,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破土作業必須辦理破土作 業許可證,情況復雜區域盡量避免采用機械破土作業,防止損壞地下電纜、管道,嚴禁在施工現場堆積泥土覆蓋設備儀表和堵塞消防通道,未及時完成施工的地溝、 井、槽應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起重作業必須辦理起重作業許可證,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大中型設備、構件或小型設備在特殊條件下起重應編制起重方案 及安全措施,吊件吊裝必須設置溜繩,防止碰壞周圍設施。大件運輸時必須對其所經路線的框架、管線、橋涵及其他構筑物的寬度、高度及承重能力進行測量核算, 編制運輸方案。盲板抽堵作業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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