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00元;
2、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00元;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0元。
水電站大壩安全檢查施行細則
臨時用電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氣設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電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運隊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氣焊維修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用電管理規定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控制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