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茲任命胡樹鋒同志為我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 依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 組織本企業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和培訓;
(三) 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生產的運行狀況并記錄,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四) 督促本企業直接接觸食品生產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并有權要求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五) 積極接受和配合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企業食品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六) 積極主動的參加相關監管部門和本企業組織的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培訓,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七) 負責與食品安全生產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八) 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員直接對本企業質量負責人負責。
單位(公章):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食品廠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小學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飲水安全運行管護制度
食品索證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經營者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