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按照物品的性能、燃點進行分類、單獨存放和管理。
二、必須按實際用量計劃采購、庫存、不準超量長期存放。
三、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人員必須掌握物品的特性、使用、保管方法。
四、儲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須牢固、密封,壓力容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容器不得破損、變型、泄漏,要定期檢查維修。
五、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必須通風、清潔、通道通暢、配電線路性能良好、接頭牢固、隔離火源及其它可燃物。
六、使用剩余部分必須收回妥善保管,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集中安全處理。
七、辦公場所、住宿區域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
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危險廢物貯存設置(庫房)管理規定
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學品內部管理制度
安全機構設置與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管…
安全規章制度的編制及管理
有毒、有害作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瓶與乙炔瓶安全存放、使用規定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