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考核標準規定了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的方法、內容,以及再培訓考核的內容。
本考核標準適用于煤礦(含煤系硫鐵礦以及與煤共生、伴生礦山,以下統稱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款,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
GB6722爆破安全規程
3.定義
煤礦主要負責人,是指對煤礦生產經營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公司所屬煤礦和其他獨立生產經營煤礦的經理、礦長等。
4.考核辦法
4.1 考核按露天煤礦和井工煤礦兩類分別進行。
4.2 考核分為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和安全生產管理技能考核兩部分。
4.3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的命題范圍應按本標準的“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要點”,根據煤礦類型確定。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采用百分制,60分為及格。考試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訓。
4.4 經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及格后,方可進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 安全管理技能考核應按本標準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點”確定,可通過現場實際處理問題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寫論文、面試答辯等方法進行。考核成績評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訓。
4.6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達到及格或合格者為合格。
5.安全生產基礎知識考試要點
5.1 煤礦安全管理
——了解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特點、形勢及對策;
——掌握我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
——了解采煤行業準入制度與煤礦建設管理的規定;
——熟悉煤礦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務和基本內容;
——熟悉煤礦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
——了解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與義務;
——了解煤礦安全評估與安全評價方法;
——了解傷亡事故管理和工傷保險知識;
——了解現代安全管理的理論和技術(含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5.2 露天煤礦開采安全
——熟悉露天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
——了解露天開采境界及剝采比對露天煤礦安全生產的影響;
——掌握露天煤礦開拓方式、開采程序和采剝工藝與煤礦安全生產的關系;
——掌握露天煤礦開采工藝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露天煤礦塵、毒的危害及防護措施;
——熟悉露天煤礦防治水和防滅火管理要求;
——掌握露天煤礦邊坡管理技術,了解邊坡破壞的類型,破壞機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掌握露天煤礦常見事故的原因及預防措施;
——掌握排土場選擇、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及排土場常見事故的原因和預防措施;
——了解露天煤礦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以及應采取的有關措施。
5.3 井工煤礦開采安全
——熟悉礦井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
——熟悉煤系地層、地質構造等地質因素對煤礦災害的影響;
——掌握礦井開拓方式、開采順序和常用采煤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掌握常用的井巷工程施工、支護技術的安全管理要求;
機場安全生產績效實施細則
民航機場安全管理考核標準
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
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
冶金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
化工有限公司竣工安全保證金考核表
倉庫管理績效的考核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表
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
安全員考核辦法及考核細則
運維部運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辦法(試行)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細則
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某企業安全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