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了全面、充分、有效地識別、評價與更新集團公司各單位在施工生產及辦公活動中能夠控制和可能對其施加影響的危險源,確保重大風險源能夠得到有效控制,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單位在施工生產及辦公活動中能夠控制和可能施加影響的危險源的識別、風險評價與控制。
3職責
3.1集團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批集團公司《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
3.2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處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程序,是本程序的主責部門。負責集團公司施工生產活動中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建立集團公司《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分公司負責管轄內施工生產活動中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建立本公司《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
3.3集團公司工程技術部參與并協助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處組織集團公司施工生產活動中危險源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
3.4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對集團公司機關辦公區危險源進行調查識別、登記,對風險因素進行評價,確定重大風險源,并建立集團公司辦公區《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
3.5直屬項目經理部、分公司負責審批所屬項目經理部《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并對危險源識別與評價工作的實施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6各項目經理部負責對本項目的危險源進行調查,參照公司已經辨識、評價發布的《危險源清單》、《重大風險源清單》,識別并相應建立本項目的《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風險源清單》。
4工作程序
4.1集團公司/分公司/各項目經理部組織本單位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人員,根據自身職業健康安全特點,最大限度地排查出集團公司、本單位/項目各類作業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其它意外事件的危害源。辨識對象包括:
a)所有作業活動,包括常規的和非常規的活動;
b)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
c)作業場所內的設施,包括公司或外部(相關方)提供的設施;
d)其他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活動(如與飲食衛生有關的活動)。
4.2危險源辨識時應考慮以下內容:
a)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特種作業工種、特殊行業工種;
b)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特種設備、設施及工程;
c)具有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活動和情況;
d)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業活動和情況;
e)具有職業性健康傷害、損害的作業活動和情況;
f)曾經發生或行業內經常發生事故的作業活動和情況;
g)自己認為有單獨進行評估需要的活動和情況。
4.3辨識危險源時,下列四種方法可聯合使用:
a)調查法;b)問卷法;
c)現場過程分析法;d)排查法。
4.4危險源現場調查
4.4.1集團公司安全質量監督管理處通過《危險源調查表》組織分公司、各項目經理部對集團公司各項施工活動中的危險源常規性識別,建立集團公司《危險源清單》,經集團公司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布至集團公司各單位、部門。
4.4.2分公司通過《危險源調查表》組織項目經理部對公司各項施工活動中的危險源常規性識別,建立公司《危險源清單》,經公司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發布至公司各項目、部門。
4.4.3各項目經理部根據項目施工現場實際對工程施工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填寫《危險源調查表》,參照公司《危險源清單》,建立本項目的《危險源清單》,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予以實施。如項目《危險源調查表》存在新的危險源應及時上報,通過集團公司或分公司識別和評價,及時完善項目《危險源清單》。
4.4.4集團公司辦公室通過調查表辨識辦公區危險源,建立集團公司辦公區《危險源清單》。
4.5危險源的更新
當辦公區、施工工藝發生變化或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發生變化,并且已識別的危險源不能覆蓋施工過程時,由各單位及時對發生變化后的危險源進行補充識別。
4.6重大風險源確定
集團公司/分公司組織本單位與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人員,對《危險源清單》中各項危險源的風險大小進行分析評價,通過評審、評分確定重大風險源。
4.6.1重大風險源確定依據:
a)法律、法規和管理方針的要求;
b)相關方的期望與合理要求;
c)危險源的識別與評價方法。
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及防范措施
冷凍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普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吊車司機崗位安全提示卡
挖掘機、裝載機司機崗位安全提示卡
起重輔助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道岔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拼裝輔助工崗位安全提示卡
危險源辨識及評價方法
危險源識別方法、程序與劃分
危險源辨識、分類和風險評價、分級辦法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危險源識別與分類
危險源辨識及LEC評價法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辨識方法及內容
重大危險源告知牌(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