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正確使用個勞動防護用品。
2、2m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和防護裝置。
5、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電器設備。
6.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二、安全作業要求
1、安裝人員作業時必須遵守高空操作規程,嚴禁灑后作業。
2、作業人員必須穿防滑靴、戴安全帽、安全帶正確使用勞保用品。進行施工電梯安裝作業人員必須取得專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在有效期內)。
3、作業區域拉設警戒線并設警戒標志,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4、在進行施工電梯的安裝時,必須由安拆單位安排專業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進行監督和監護,并設專人統一進行指揮。
5、參加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軟底鞋,工具裝入工具袋內。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不合格者必須更換。在攀爬標準節和在吊籠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并做到一步一掛鉤。
6、嚴禁酒后作業,遇到四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必須停止高空作業,并切斷總電源。
7、高空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或機具等應放在工具袋內,材料放置在平衡的平臺上,嚴禁往上或往下拋擲工具或材料。螺栓緊固過程中,在扣好安全帶的前提下,手抓穩標準節,緊固時應均勻用力,避免用力過猛而身體失衡發生安全事故。
8、全體安裝人員必須遵守安裝順序和操作規程,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在帶電線路附近作業時,安全距離必須保持大于3米以上。
9、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頂升加節,工作前要檢查所用的鋼絲繩,麻繩、吊環、卡環、節環等索具是否完好,符合要求。
10、禁止任何人在吊起物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重物不要在空中長久停留。
11、裝上兩節立柱后,要在其兩上方向調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籠就位。安裝標準節連接螺栓時,易螺桿在下,螺母在上。對有預應力要求的連接螺栓,螺栓緊固需按擰緊次序將螺栓準確的緊固到規定的扭矩值。
12、調試梯籠。調試導向滾輪與導輪間隙,以電梯不能自動下滑為限,并在離地面10m高度以內,做上下運行試驗。
13、隨立柱的升高,由塔吊配合安裝,必須按規定進行附壁連接,安裝導軌架標準節時,應應先對升降機導軌架的垂直度進行測量校準,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首道附墻距電梯基礎距離為9m,第二道附墻間距分別為不大于6m,第三道以上的附墻間距為7.8m。附墻架與建筑物結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導軌架頂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的高度。
14、立柱安裝完畢后標準節最后一節必須齒條必須卸掉,防止電梯沖頂。
15、安裝完畢后整機運行調試,荷載試驗按照《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程》進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16、安裝作業時必須將移動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作。當導軌架或附墻架上有人作業時,嚴禁開施工升降機。
17、在吊籠頂部進行作業前,應確保吊籠頂部護欄齊全完好。
18、當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刻停止安裝作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應設置警示標志并報告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相應負責人。在故障或危險情況未排除之前,不得繼續安裝作業。
19、在安裝過程中吊籠頂上所有零件和工具應放置平穩,不得超出安全護欄。
20、安裝完畢后應拆除為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而設置的所有臨時設施,清理施工現場作業時所用的索具、工具、輔助用具、各種零配件和雜物等,吊籠頂部嚴禁存放不用配件、工具或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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