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是指人體一次或短時間(數日)內分次受到大劑量射線(一般在1Gy以上)外照射后引起的全身性疾病。這里所說的大劑量射線包括X射線、丁射線及中子等貫穿輻射線。
2.接觸機會與健康危害
在戰時,未來可能發生的核戰爭中的核武器爆炸可致大量平民受到不同劑量的外照射而引起急性放射病。在平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多見于核試驗、核事故,如核反應堆、核燃料回收裝置、放射源及其他輻射裝置發生事故,以及在處理放射性事故中,應急行動救護人員均易受到嚴重輻射而導致發病。另外,在放射性治療中,有時需要作全身或大面積的大劑量照射,由此可能會引起醫源性急性放射病。
一次或短時間(數日)內分次接受1~10Gy的均勻或比較均勻的全身照射可導致骨髓型急性放射病;在同樣的情況下,接受劑量10~50Gy時可導致腸型急性放射病;而接受劑量達50Gy以上時,則可導致腦型急性放射病。
3.臨床表現
在不同劑量照射下引起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根據其臨床特點和基本病理改變,可以分為三種表現不同的類型,即骨髓型、腸型、腦型。其病程一般有較明顯的時相性,通常有初期、假愈期、極期三個階段,但不同的類又不盡相同。
(1)骨髓型(又稱造血型)急性放射病
這類放射病最為多見,主要以骨髓造血組織損傷為基本病變,具有典型階段性病程。按照射劑量的多少與病情的嚴重程度可分為四種情況,輕度的臨床表現為乏力、不適、食欲減退等;中度主要表現為頭昏、乏力、食欲減退、惡心、嘔吐,白細胞短暫上升后下降;重度表現為照射1h后多次嘔吐,可有腹瀉、腮腺腫大、白細胞明顯下降;極重度表現為照射后1h內反復嘔吐和腹瀉、休克、腮腺腫大、白細胞數急劇下降。病人因造血功能障礙,出現全血細胞減少,感染、出血是極期的主要臨床表現,如果治療不當,感染將成為死亡的主要原因。
(2)腸型急性放射病
本病以胃腸道損傷為基本病變,為具有初期、假愈期和極期三階段病程的嚴重急性放射病。其中,輕度腸型急性放射病,除照后1h內出現嚴重惡心、嘔吐外,1~3天內出現腹瀉、稀便、血水便,并有腮腺腫痛等初期癥狀,經3~6天假愈期后,上述癥狀加重,極期開始,可伴有血、水樣便,發熱。而重度腸型急性放射病在受照后1天內即出現頻繁嘔吐、難以忍受的腹痛、嚴重稀水便、血液濃縮、脫水、全身衰竭、低體溫等。繼之劇烈嘔吐膽汁或咖啡樣物,嚴重者第二周時在血水便或便中混有脫落的腸黏膜組織,大便失禁、高熱等。腸型患者造血功能損傷嚴重且難以恢復,經治療后可出現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主要臨床表現。
(3)腦型急性放射病
本病以腦組織損傷為基本病變,以意識障礙、定向力喪失、共濟失調、肌張力增強、抽搐、震顫等中樞神經系統癥狀為特殊臨床表現,只具有初期和極期兩階段病程的極其嚴重的急性放射病。受照射劑量在50~100Gy時,受照后出現站立不穩、步態蹣跚等共濟失調,定向力和判斷力障礙,肢體或眼球震顫,強直抽搐,角弓反張等。而當受照劑量大于100Gy時,則受照后意識喪失,瞳孔散大,大小便失禁,血壓下降,休克,昏迷,病人很快死亡,整個病程僅數小時。
4.救治原則與其他處置
(1)核事故緊急救援一旦發生放射性核事故時,首先應立即把受急性照射的人員撤離現場,并保護好現場,防止他人誤人現場而擴大受照人數。應及時將受照人員緊急送往設有放射病治療專業科室的醫院或治療放射病的專業機構,及時進行救治。同時應對病人的受照劑量作出估算,必要時可做事故模擬測算,以便提供診斷依據資料。核事故的救援應由專業救援隊伍完成。
(2)一般的治療原則治療急性放射病的總原則如下。
①應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診斷標準》(GBZl04—2002)的要求和方法盡快作出診斷,以做到早診早治,利于康復。
②制定切實可行的最優化的全面的治療方案或計劃,并在治療過程中應根據個體差異、病情變化和療效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
③對于放射性職業病,目前尚無特異性的病因療法,故應采用中西醫結合綜合治療,充分發揮對癥治療和支持治療的作用,如改善微循環、抗感染、防治出血、造血干細胞的移植及應用細胞因子等,并需加強營養、安排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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