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重機應由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人員指揮,同一時刻只應一人指揮,指揮信號應符合要求。吊運時應檢查確認掛鉤、脫鉤可靠,方可通知司機起吊,起吊前應進行試重,人員應站在安全位置,并盡量遠離起吊地點。
(4)吊運裝有鐵水的罐,應與鄰近設備或建、構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凈空距離。傾倒熔融金屬時,鐵水罐周圍4m內不可有非作業人員,防止熔融金屬飛濺或灑落傷人。
(5)放鐵時罐內鐵水距罐體上沿保持至少300mm的距離。
(6)熔融金屬運輸車輛應當與建(構)筑物和作業人員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可與其他物體碰撞。
3、運輸熔融金屬的車輛安全要求
(1)熔融金屬地面運輸車輛應當采用專用運輸車輛,并設置安全監控系統。熔融金屬的運輸設備應有耐高溫、防噴濺的措施,設有完善、可靠的制動措施。
(2)裝載熔融金屬的車輛在廠區道路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在高爐下行駛或倒罐時,不應大于5km/h。
(3)裝運熔融金屬的專用車輛,不得在煤氣、氧氣、氫氣管道下方、電纜通廊下方和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區域停留。跨越道路上方的管道應采取隔熱措施。
(4)應對熔融金屬的運輸車輛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檢測、維修和保養,發現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4、熔融金屬作業現場管理
(1)冶金企業的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設置在安全地點,不得設在風口平臺和出鐵場的下部,其門窗應避開鐵口、渣口;也不得設置在高溫液態金屬的吊運影響范圍內。
(2)熔融金屬運行區域內的設備、電線電纜、管線和建(構)筑物等應當采取隔熱防護措施。
(3)承受重荷載和受高溫輻射、熱渣噴濺等危害的建(構)筑物,應定期進行結構安全鑒定。
(4)起重設備進行改造時,應當同時對承重廠房結構進行荷載核定,保證承重結構具有足夠的承重能力。
5、熔融金屬泄漏處置
(1)熔融金屬泄漏后,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應及時用熔劑或砂土擋住已流出的金屬液體,防止熔融金屬大面積流淌或流入積水,尤其是半封閉空間環境中的積水。
(2)當熔融金屬引起可燃物著火時,應使用干燥沙子或其他耐火材料撲救,不得使用水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水劑滅火器滅火。
(3)存在高溫輻射及熔融金屬噴濺危險崗位的作業人員,應當配備阻燃服及其他防護用品。
六、評估結論
煉鋼廠對熔融金屬爆噴風險高度重視,對目前煉鋼廠存在熔融金屬風險的高爐、鑄運等區域,進行嚴格管控,從管理制度方面進行完善,建立了高溫金屬溶液管理辦法和事故防范控制管理辦法,針對高爐、鑄運區域作業明細及重點防范內容,制定了專項檢查表,并嚴格按照制度要求的頻次進行檢查,積極組織對發現問題進行整改治理,同時,針對個別不可控因素,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對防范重點部位進行實時監控,對設備隱患進行精細檢查,確保設備設施運行狀態安全可控。依托崗位雙述及崗位禁令的學習與掌握,強化相關從業人員的操作水平,組織基層單位定期開展應急處置措施演練學習,促進各級人員應急能力提升,促使煉鋼廠熔融金屬風險處于受控狀態。另一方面,煉鋼廠實際作業中仍存在因個別操作人員責任意識不強或管理不到位,導致的熔融金屬險肈事件,如放鐵期間鐵水裝入量過滿,檢查維護不到位導致的渣溝侵蝕泄露等問題,暴露了煉鋼廠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針對此類問題,煉鋼廠進一步強化管控手段與日常檢查,最大限度降低系統風險,確保安全形勢長穩久順。
通過風險分析評估,煉鋼單元熔融金屬安全風險等級均為一般或較大,無重大風險,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七、評估人(簽名)
工作人員 | 姓名 | 資格或職務 | 資格證書號 |
報告負責人 | 衛軍民 | 廠長 | ? |
報告編制人 | 王文紅 | ? | ? |
孫衛平 | ? | ? |
楊軍榮 | ? | ? |
?劉濤 | ? | ? |
阮少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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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李雪峰 | ? | ? |
報告批準人 | 郗九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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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評估日期: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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