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項目對下井作業應按照《關于重申對危險(特殊)部位施工實行技術和安全備案的通知》(安[2008]046號文件要求,在公司安技、技術質量部備案)。
2、施工項目應在施工前編制舊管道拆改、清淤、打堵、砌堵砸管、接管等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批準后方可施工。
3、施工項目相關部門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專題培訓教育,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
4、施工項目應對井下作業安排專業負責人、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并制定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緊密配合、各負其責。
5、施工前,項目技術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文字形式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所有參與此項工程的作業人員都須簽字)。
6、施工前項目部應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如合格的施工隊伍,指揮人員、通訊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防護設備、氣體檢測設備、工程物資、機械設備、警示標志、防護設施、應急預案等。
7、此項工程必須聘請有資質的專業資質的隊伍來完成,并嚴格按照預防硫化氫中毒的具體措施實行。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生。
8、下井作業必須執行申報制度。由項目經理填報《下井作業申請表》報公司安技部門審批、經公司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實施作業。
9、作業前,總包和分包單位執行《作業安全生產告知書》和《安全作業票》。
10、作業前,應由取得監測資質的單位對作業環境進行氣體檢測,判明是否存在硫化氫等有害氣體和空氣中氧氣的含量情況。
11、作業中,也不能中斷檢測,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監測的數據,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
12、作業前,必須先進行通風,井下作業場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允許濃度達到國家標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3、需要進入管道內作業的、作業前必須提前降水,盡量避免潛水作業。
14、作業前,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現場宜采用有線或無線通訊設備進行聯系,以代替喊話或手勢。
15、需要潛水作業時,作業前必須在井上進行通訊實驗,合格后方可作業,并達到每分鐘通話不少于3次。
16、作業時,必須有兩個人以上進行監護。監護人員應密切注意作業人員的情況,并經常與作業人員進行聯系。隨時保持信息溝通。
17、監護人員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穿戴必要的、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保證他人安全施工的情況下,也要保證自身安全。
18、井上人員應保持風向的上風位置,隨時掌握井下工作動態,防止自身氣體中毒。
19、監護人員隨時檢查設備(空壓機、排風扇、通訊設施、氣管等)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20、作業現場不準使用明火照明,所用的照明燈具和電器必須是低于12V安全電壓的防爆型設備,同時必須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設備》(GB3836-2000)的要求。
21、作業現場不準使用電氣焊設備或可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如作業現場確需使用,必須按動火審批等相關制度執行。
22、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穿防靜電服裝,盡量避免產生火花的動作,作業現場嚴禁吸煙。
23、作業人員必須佩帶供壓縮空氣的隔絕式防護面具和防護裝具,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懸托式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
24、下井作業人員應佩戴橡膠手套,盡量防止直接接觸污水,作業時間不超過1小時。
25、作業場所應配備井下應急救援設備,如呼吸器、梯子、繩纜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26、作業現場如發生中毒事故,監護人員應立即用作業人員自身佩戴的安全帶、安全繩將其救出,進入井口內拖救必須佩帶便攜式空氣呼吸器、安全繩、安全帶及相關救援設備,切忌盲目施救。
27、作業現場發生中毒或其他安全事故,應立即上報項目部負責人,由項目部第一責任人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8、對管徑小于0.8米的管道,嚴禁進入管內作業。
29、作業現場必須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30、作業人員上、下必須使用合格的梯子,不準使用安全繩拖拽。
31、道路上必須使用圍擋,封閉作業現場,并設專人疏導交通。
32、井蓋開啟后,應加設護欄,設置警示標志,夜間應設置警示燈,防止他人墜落。
33、為防止硫化氫中毒和窒息傷害事故發生,施工單位應執行《防硫化氫中毒和窒息傷害承諾書》,并報公司相關部門。
附:1、《下井作業申請表》
2、《作業安全生產告知書》
3、《安全作業票》
4、《防硫化氫中毒和窒息傷害承諾書》
施工項目經理: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安技: 日期: 年 月 日
快遞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告知書
建筑施工自升架設設施或附著式升降腳…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外來人員風險告知卡
拒絕乘坐“黑車”倡議書
事故調查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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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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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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