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配套規章,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2.統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3.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單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
4.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組織實施消防演練。
5.以文件的形式明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閔寨小學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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